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针对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和一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办实办好。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针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解决好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做好低收入群众的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几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上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重大民心工程。在经验逐步积累、认识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确定,未来5年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国住房保障工作在一些基本问题和实施路径上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思路,为大规模地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好的基础。归纳以来有以下6点:
一是保障基本需求。我国土地等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现阶段需要住房保障的对象又比较多,因此必须从国情国力出发,重点保障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提供户型小、功能全、质量可靠的住房,努力提高设计水平,创造安全、适用、健康的居住环境。
二是引导合理消费。实现住有所居,并非指所有住房都由居民拥有产权,而是租房与购房并举,能租则租、能购才购。现阶段之所以大力发展公租住房,其重要目的在于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的同时,引导形成先租后买、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再如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应充分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用融资平台的作用,吸引金融机构贷款,调动企业投入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确保分配公平。这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也是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的关键,必须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完备的政策制度,强化住房分配监督管理,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接受外部监督,让社会信服,让群众满意。
五是实现持续运转。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存量会越来越大,如何管理好、运营好这些住房,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在这方面,不能再走过去公房管理的老路。要积极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住房和公用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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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障房建设办实办好
2011-08-22 |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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