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勇:两方面有突破后 方可全国推广房产税-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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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两方面有突破后 方可全国推广房产税

第一财经日报  2012年05月11日

 

 

       “面对中国经济转型的很多难题,在必须进行改革的经济体制中,如果找一个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我认为应该是财税体制的改革。”在9日举行的“2012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而税收制度的改革更是箭在弦上。

 

      高培勇在上述论坛期间接受专访时表示,经济结构的转型,必须进行税制结构调整,但是目前做不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必须破题,事实上,现在已经能听到改革的呼声和压力了。

 

      如果要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税收制度也要做顺应性的改革和调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发生在流转税上,营业税和增值税在一般流转税领域并行;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比重过小。对税改而言,这两个问题是目前我们体会压力最大、最需要突破的地方。

 

      上海已经率先进行了房产税和“营改增”的试点。这两个税种的改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迄今为止,上海摸索到一些经验,特别是房产税,但也远不是说能达到向全国推广的地步。

 

      房产税属于直接税,而且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直接税,是指向老百姓个人直接征收的税种,在我国的思维中,这是天大的事情。我国税收结构的一个特点是,70%以上是流转税,90%以上是企业税,至少在目前,我们的惯性思维很难适应这种个人缴纳的税种。如果政府要少收一些间接税,多收一些直接税,就会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弹,所以房产税这种直接税征收难度是非常大的,一方面纳税人要有个适应过程,另一方面政府的管理方式也有个适应过程,这两方面都仍需有所突破,才能进一步在全国范围推广。

 

      房产税向全国推开是必然趋势,在这点上不能有任何含糊。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迈向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这就需要成熟的税收制度。中国已经是目前世界上不对个人财产征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税收,必须是直接税和间接税并行,我们已经到了这个发展阶段。

 

      房产税的试点,并不仅仅是和房地产业发展相关,而且为中国税收制度的结构调整闯出一条新路来。因为只有有了直接税,才有可能降低间接税比例,发展直接税、降低间接税的过程中,才有可能扭转中国的税制结构,使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下来。只有企业的负担降下来了,居民个人分担一部分税收了,包括服务业在内的中国经济才有可能获得更快的提升。

 

      增值税制度框架仍需调整

 

      上海目前正在进行的“营改增”试点,从总体上来说,这将是趋势。我们的税收制度是制造业征收增值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两个税种比肩而行,总会有摩擦和不一致,既然在性质上都属于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应该征收同样的税种,这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实行这种差别税收待遇的税收管理格局已经太久了,形成了惯性。

 

      “营改增”总体上是减税的,但在个体层面,可能就有增有减。这也就反映了我们现行的税收制度也要进行相应调整,现在方案是把营业税改入增值税,适应的其实是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框架,但这套增值税制度框架,严格意义上说,是当初为了适应制造业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如果把服务业改入其中,还需要税收制度适应服务业发展的要求。

 

      此外,我们已经习惯了“区别对待”,服务业和制造业享受同等待遇可能又不适应了,也会遭遇很多困难。但上海既然是改革的“领头羊”,为全国的改革铺路搭桥,遇到困难就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绝对不能说遇到问题,就让改革陷于停顿。因为房产税和“营改增”这两项税收制度改革,对于整个财税体制的重构,甚至对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都具有打基础的意义,我们希望上海能够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个税综合计征需决心和共识

 

      个税的综合计征问题,涉及三个层面,决心、共识、技术。当然,表面是技术问题,实际上还是共识和决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现在宣传有个误区,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隐性”缴税,应该要让百姓知道,目前自己缴的税,并不限于个人所得税,我们不肯或者潜意识中不肯告诉他,喝一瓶[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水要交多少税,买一包烟含有多少税。我们其实也可以做到这一点,比如说把间接税透明化,买任何一件东西都把税价分别单列,让老百姓面对这个现实,有助于达成共识。

 

      个税综合计征,应当说技术上不是最大的问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美国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是从1913年开始,那时候没有计算机,甚至没有计算器,手工操作就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问题。再比如,我们在“九五”规划中提出综合与分类计征相结合,越南紧跟着也提出,2008年,我到越南去考察,他们已经实行了。这说明,单纯说个税综合计征在技术上是个问题,并非本质原因,技术上不能说不难,很难,但是并非无路可走。

 

      税收增速下滑不会超过“底线”

 

      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只是增速下降,并非负增长。很多人理解为增速下降就是负增长,税收收入的增长比例计划上是8%,当我们看到10%的时候,不能认为天塌下来了。

 

      但是,税收增速下降,我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反应,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增速放缓的时候,要进行结构性调整。另一方面,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必然制约经济发展进程,两股力量合二为一,就是经济增长势必要下滑,税收增长也随之下滑。

 

      至于今后,今年第二季度和全年税收的增长态势,还取决于经济的恢复发展进程。我对中国经济恢复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经济会下滑,增速会放缓,但是我觉得会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2008年末至2009年初,也是全球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如果到了这个“底线”之下,会有一个W曲线的波动,如果没有则意味着,它还是复苏轨道上的震荡前行。这并不是人为设定的“底线”,历史经验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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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国经济转型的很多难题,在必须进行改革的经济体制中,如果找一个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我认为应该是财税体制的改革。在9日举行的2012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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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1 |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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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中国经济转型的很多难题,在必须进行改革的经济体制中,如果找一个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我认为应该是财税体制的改革。”在9日举行的“2012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而税收制度的改革更是箭在弦上。

 

      高培勇在上述论坛期间接受专访时表示,经济结构的转型,必须进行税制结构调整,但是目前做不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必须破题,事实上,现在已经能听到改革的呼声和压力了。

 

      如果要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税收制度也要做顺应性的改革和调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发生在流转税上,营业税和增值税在一般流转税领域并行;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比重过小。对税改而言,这两个问题是目前我们体会压力最大、最需要突破的地方。

 

      上海已经率先进行了房产税和“营改增”的试点。这两个税种的改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迄今为止,上海摸索到一些经验,特别是房产税,但也远不是说能达到向全国推广的地步。

 

      房产税属于直接税,而且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直接税,是指向老百姓个人直接征收的税种,在我国的思维中,这是天大的事情。我国税收结构的一个特点是,70%以上是流转税,90%以上是企业税,至少在目前,我们的惯性思维很难适应这种个人缴纳的税种。如果政府要少收一些间接税,多收一些直接税,就会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弹,所以房产税这种直接税征收难度是非常大的,一方面纳税人要有个适应过程,另一方面政府的管理方式也有个适应过程,这两方面都仍需有所突破,才能进一步在全国范围推广。

 

      房产税向全国推开是必然趋势,在这点上不能有任何含糊。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迈向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这就需要成熟的税收制度。中国已经是目前世界上不对个人财产征税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税收,必须是直接税和间接税并行,我们已经到了这个发展阶段。

 

      房产税的试点,并不仅仅是和房地产业发展相关,而且为中国税收制度的结构调整闯出一条新路来。因为只有有了直接税,才有可能降低间接税比例,发展直接税、降低间接税的过程中,才有可能扭转中国的税制结构,使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下来。只有企业的负担降下来了,居民个人分担一部分税收了,包括服务业在内的中国经济才有可能获得更快的提升。

 

      增值税制度框架仍需调整

 

      上海目前正在进行的“营改增”试点,从总体上来说,这将是趋势。我们的税收制度是制造业征收增值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两个税种比肩而行,总会有摩擦和不一致,既然在性质上都属于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应该征收同样的税种,这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实行这种差别税收待遇的税收管理格局已经太久了,形成了惯性。

 

      “营改增”总体上是减税的,但在个体层面,可能就有增有减。这也就反映了我们现行的税收制度也要进行相应调整,现在方案是把营业税改入增值税,适应的其实是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框架,但这套增值税制度框架,严格意义上说,是当初为了适应制造业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如果把服务业改入其中,还需要税收制度适应服务业发展的要求。

 

      此外,我们已经习惯了“区别对待”,服务业和制造业享受同等待遇可能又不适应了,也会遭遇很多困难。但上海既然是改革的“领头羊”,为全国的改革铺路搭桥,遇到困难就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绝对不能说遇到问题,就让改革陷于停顿。因为房产税和“营改增”这两项税收制度改革,对于整个财税体制的重构,甚至对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都具有打基础的意义,我们希望上海能够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个税综合计征需决心和共识

 

      个税的综合计征问题,涉及三个层面,决心、共识、技术。当然,表面是技术问题,实际上还是共识和决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现在宣传有个误区,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隐性”缴税,应该要让百姓知道,目前自己缴的税,并不限于个人所得税,我们不肯或者潜意识中不肯告诉他,喝一瓶[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水要交多少税,买一包烟含有多少税。我们其实也可以做到这一点,比如说把间接税透明化,买任何一件东西都把税价分别单列,让老百姓面对这个现实,有助于达成共识。

 

      个税综合计征,应当说技术上不是最大的问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美国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是从1913年开始,那时候没有计算机,甚至没有计算器,手工操作就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综合计征问题。再比如,我们在“九五”规划中提出综合与分类计征相结合,越南紧跟着也提出,2008年,我到越南去考察,他们已经实行了。这说明,单纯说个税综合计征在技术上是个问题,并非本质原因,技术上不能说不难,很难,但是并非无路可走。

 

      税收增速下滑不会超过“底线”

 

      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只是增速下降,并非负增长。很多人理解为增速下降就是负增长,税收收入的增长比例计划上是8%,当我们看到10%的时候,不能认为天塌下来了。

 

      但是,税收增速下降,我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反应,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增速放缓的时候,要进行结构性调整。另一方面,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必然制约经济发展进程,两股力量合二为一,就是经济增长势必要下滑,税收增长也随之下滑。

 

      至于今后,今年第二季度和全年税收的增长态势,还取决于经济的恢复发展进程。我对中国经济恢复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经济会下滑,增速会放缓,但是我觉得会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2008年末至2009年初,也是全球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如果到了这个“底线”之下,会有一个W曲线的波动,如果没有则意味着,它还是复苏轨道上的震荡前行。这并不是人为设定的“底线”,历史经验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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