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深圳楼市调控新政策发布后,在执行时间上存在不同解读。3月28日,深圳市规土委专门就此向媒体进行解读。针对此次政策的执行时间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购房者在3月25日前(含当天)有网签合同、网签认购书或者能提供相关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的,可视同已发生交易,可按新政发布前的限购条件执行;3月25日之后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须严格执行新政。
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办﹝2016﹞12号),核心政策为,两年内有贷款记录及还清首贷者再购房执行四成首付,社保缴纳方面则由1年改为3年。
对于新旧政策衔接期间市民对政策的理解问题,该委已加派人手着力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市民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96508888。 |
深圳规土委:3月25日后交易须严格执行新政
2016-03-29 | 南方日报
------分隔线----------------------------
------分隔线----------------------------
相关阅读
·广州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4-04-18
·郑州探索住房以旧换新交易新模式 24-04-18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鼓励房票安置 24-04-03
·北京不再限制离异购房 24-04-03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拟满十年可上市交易 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