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近日发布《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就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高级人才在甬购房补贴、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享受安家补助发放、购房补贴、公积金优惠政策等办理问题做了进一步规范。其中,新引进的顶尖人才,可获300万元安家补助,大学生毕业十年内在宁波购买首套房的可获房子总价2%的补贴。
据了解,为进一步引进人才,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宁波市计划未来5年在原有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基础上,新增5亿元专项投入“人才新政”。其中,人才住房保障是“人才新政”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规定:自2015年8月12日起,宁波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列入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其中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高级人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
宁波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高级人才,在已享受15万元安家补助基础上,自2015年8月12日起3年内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
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购房同样享受补贴。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宁波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此外,高校毕业生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凭审核完成的《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优惠;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 |
宁波:顶尖人才可获300万安家补助 大学生购房也有补贴
2015-11-10 |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