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笔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广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共有13个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下同)、15个县(市、区)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分别占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总数的59%和12.5%。
据介绍,继中山、肇庆、汕头、潮州和顺德之后,广东省近期又新增佛山、清远、云浮、揭阳、阳江、韶关、汕尾、东莞等8市,出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文件,并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同时,新增佛山1个、汕头5个、潮州2个、揭阳3个、清远3个、韶关1个共计15个县(市、区)出台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文件。
此外,广东省还新增佛山3个、肇庆6个、湛江1个,共10个县(市、区)发文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机构设置,但尚未出台职责整合文件;新增21个县(市、区)明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增14个县(市、区)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推进工作总体仍然滞后,进展不平衡,有些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局已挂牌,但尚未完成职责整合。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机构设置、职责整合推进力度不大。各地需要充分认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另据了解,今年12月底前,广东省将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颁发新证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
粤近六成地市已设不动产登记机构
2015-07-15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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