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售限价房政府所建房或合并管理-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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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已售限价房政府所建房或合并管理

信息时报  2012年10月18日

 

 

      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所建限价房和开发商所建限价房管理办法都在制定中,两者最终可能合并管理。对于市民反映的继承条款应明晰等问题,会进行考虑。

 

  专家建议,政府如能在购房利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去回应首次购房“夹心层”的需求,会比单纯供应限价房房源更合理。

 

  官方回应 继承条款会考虑完善

 

 分析认为,限价房房主质疑限价房上市政策,说从投资角度或者物业保值角度看,个人是非常亏的,但忽略了两点:一是限价房主要是保障居住需求,不是保值需求;二是忽略了资金时间价值。同地段商品房房主所付出的购房资金,比限价房主所付出的多很多,而这些资金所对应的风险成本及时间成本,本来就应该被充分肯定。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建设限价房和开发商建设限价房管理办法都在制定中,两者最终可能合并管理。对于市民反映的继承条款明晰等问题,会进行考虑。已销售限价房管理办法有效期已过,其管理虽出现短暂的政策空白期,但不会带来管理难题。

 

  业主担忧 上市时如遇跌价咋办

 

  在评估广州限价房政策时,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朱亚鹏认为,由于转让、出租限价房以及二次置业所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不太合理,导致限价房业主在未来要为享受这一限价福利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使得限价房成为次优选择,这与政府的初衷是相背离的。

 

  按照目前的规定,5年后因继承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也要补交土地收益出让金;甚至连业主的子孙继承限价房也要补交。这将使业主及其子孙在行使继承权时障碍重重,限价房随之成为一个巨大的包袱。

 

  朱亚鹏建议,政府仍需将土地出让金补交制度合理化。已出台的广州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在补交地价问题上只考虑了上市时房价上升时的应对措施,但如果5年后限价房周边楼价跌破限价房的购入价,那么土地出让金差价又将如何计算?是否应免除补交?这个问题成为限价房业主担忧、市民热议的问题。

 

  此外,他建议政府如能在购房利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去回应首次购房“夹心层”的需求,会比单纯供应限价房房源更合理。限价房的供应对象是首次置业的中等收入人群,如果能采用购房时有市场手段的优惠政策,替代限价房房源供应,可以让这部分人群有更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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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8 |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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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所建限价房和开发商所建限价房管理办法都在制定中,两者最终可能合并管理。对于市民反映的继承条款应明晰等问题,会进行考虑。

 

  专家建议,政府如能在购房利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去回应首次购房“夹心层”的需求,会比单纯供应限价房房源更合理。

 

  官方回应 继承条款会考虑完善

 

 分析认为,限价房房主质疑限价房上市政策,说从投资角度或者物业保值角度看,个人是非常亏的,但忽略了两点:一是限价房主要是保障居住需求,不是保值需求;二是忽略了资金时间价值。同地段商品房房主所付出的购房资金,比限价房主所付出的多很多,而这些资金所对应的风险成本及时间成本,本来就应该被充分肯定。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建设限价房和开发商建设限价房管理办法都在制定中,两者最终可能合并管理。对于市民反映的继承条款明晰等问题,会进行考虑。已销售限价房管理办法有效期已过,其管理虽出现短暂的政策空白期,但不会带来管理难题。

 

  业主担忧 上市时如遇跌价咋办

 

  在评估广州限价房政策时,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朱亚鹏认为,由于转让、出租限价房以及二次置业所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不太合理,导致限价房业主在未来要为享受这一限价福利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使得限价房成为次优选择,这与政府的初衷是相背离的。

 

  按照目前的规定,5年后因继承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也要补交土地收益出让金;甚至连业主的子孙继承限价房也要补交。这将使业主及其子孙在行使继承权时障碍重重,限价房随之成为一个巨大的包袱。

 

  朱亚鹏建议,政府仍需将土地出让金补交制度合理化。已出台的广州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在补交地价问题上只考虑了上市时房价上升时的应对措施,但如果5年后限价房周边楼价跌破限价房的购入价,那么土地出让金差价又将如何计算?是否应免除补交?这个问题成为限价房业主担忧、市民热议的问题。

 

  此外,他建议政府如能在购房利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去回应首次购房“夹心层”的需求,会比单纯供应限价房房源更合理。限价房的供应对象是首次置业的中等收入人群,如果能采用购房时有市场手段的优惠政策,替代限价房房源供应,可以让这部分人群有更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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