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布城市更新地价新政 配套商业须补缴地价-中地会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深发布城市更新地价新政 配套商业须补缴地价

深圳商报  2012年09月20日

 

 

      配套商业设施入市须补缴地价

 

      市政府办公厅就城市更新工作再出重要文件。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近日印发实施,对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处置做出规定,并对城市更新地价政策进行了完善。

 

      对于经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内,未签订征(转)地协议或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但未进行补偿,用地行为发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历史用地处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以下简称继受单位)自行理清处置土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继受单位应当与政府签订完善处置土地征(转)用手续的协议,政府不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暂行措施》规定,政府将处置土地的80%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其余20%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在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的土地中,应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将不少于15%的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纳入土地储备。处置后的土地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其分摊的建筑面积按照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110%计收地价,其中的10%用作对历史用地行为的处理。

 

      《暂行措施》对城市更新地价政策进行了完善。其中,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其配套设施限定自用。其中,配套商业设施的地价按照公告基准地价计收,配套设施如按规定经批准进入市场销售的,应当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补缴地价。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收地价的,由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和市场机构按照同等规则分别进行评估,地价金额按照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评估结果和市场机构评估结果平均值的85%计收。城市更新项目的地价可以不计息分期缴交。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收的地价部分,首次缴交比例不得低于30%,余款一年内交清;按照其他标准计收的地价部分,首次缴交比例不得低于50%,余款一年内交清。

 

      《暂行措施》还规定,市规划国土委应当组织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定期对城市更新计划进行清理,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按程序调出计划:自城市更新计划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的;自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两年内,项目首期未完成实施主体确认的。

 

触屏版 电脑版 顶部↑
  • 手机中地会网
配套商业设施入市须补缴地价 市政府办公厅就城市更新工作再出重要文件。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近日印发实施,对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处置做出规定,并对城市更新地价政策进行了完善。 对于经批准
/zdh/images/defaultpic.gif
深发布城市更新地价新政 配套商业须补缴地价-中地会
  • 网站地图
  • 收藏
  • 加入中地会
  • 首页
  • 早晨快讯
  • 高层决策
  • 要闻要点
  • 高层动态
  • 政策发文
  • 楼市动态
  • 房产金融
  • 专家顾问
  • 理事动态
  • 历届专题
  • 领导致辞
  • 峰会主讲
  • 媒体热评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正文

深发布城市更新地价新政 配套商业须补缴地价

2012-09-20 | 深圳商报

我要分享 ▼

 

 

      配套商业设施入市须补缴地价

 

      市政府办公厅就城市更新工作再出重要文件。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近日印发实施,对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处置做出规定,并对城市更新地价政策进行了完善。

 

      对于经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内,未签订征(转)地协议或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但未进行补偿,用地行为发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历史用地处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以下简称继受单位)自行理清处置土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继受单位应当与政府签订完善处置土地征(转)用手续的协议,政府不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暂行措施》规定,政府将处置土地的80%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其余20%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在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的土地中,应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将不少于15%的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纳入土地储备。处置后的土地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其分摊的建筑面积按照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110%计收地价,其中的10%用作对历史用地行为的处理。

 

      《暂行措施》对城市更新地价政策进行了完善。其中,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其配套设施限定自用。其中,配套商业设施的地价按照公告基准地价计收,配套设施如按规定经批准进入市场销售的,应当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补缴地价。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收地价的,由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和市场机构按照同等规则分别进行评估,地价金额按照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评估结果和市场机构评估结果平均值的85%计收。城市更新项目的地价可以不计息分期缴交。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收的地价部分,首次缴交比例不得低于30%,余款一年内交清;按照其他标准计收的地价部分,首次缴交比例不得低于50%,余款一年内交清。

 

      《暂行措施》还规定,市规划国土委应当组织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定期对城市更新计划进行清理,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按程序调出计划:自城市更新计划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的;自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两年内,项目首期未完成实施主体确认的。

 

------分隔线----------------------------
  • 上一篇:北京土地出让提高保障房配建门槛
  • 下一篇:武汉市房管局: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
------分隔线----------------------------

相关阅读

·广州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4-04-18
·郑州探索住房以旧换新交易新模式   24-04-18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鼓励房票安置   24-04-03
·北京不再限制离异购房   24-04-03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拟满十年可上市交易   24-03-18
热点内容
  • 北京住建委:近期调整普宅标准
  • 外资行房贷利率纷纷上调 存款利率高过
  • 北京住保办:廉租户年度复核已启动
  • 国资委: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
  • 多部门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
  • 广东出台保障房改革方案 拟设公租房融
  • 广州新住房保障制度明年实施
  • 武汉经适房按地段实行最高限价
  • 北京新购经适房拟禁止上市交易 只能由
  • 北京拟禁止经适房自行买卖 想转让只能

Copyright 中地会版权所有 关于中地会 | 联系我们 | 电话:020-22008999 邮箱:8999@zhongdi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