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据新华网消息,吉林省住建厅副厅长认为,大规模的棚改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平抑房价的作用不言而喻。
“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平抑房价发挥了重要作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吉林是全国棚改大省。从2006年到2012年底,全省改造各类棚户区147万户、9435万平方米,使441万人受益。加上其他保障性住房,共解决了全省700万人口住房难题,占全省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
范强介绍说,棚户区改造的作用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看。改造首先是扩大了供给。城市棚户区地块多集中在老城区,吉林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仅3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就有1500万平方米。这些棚户区面积大、位置好,通过棚户区改造,可以腾出大面积城市中心区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使市场供应更充足。
从2006年到2012年间,吉林省共改造城市棚户区6734.2万平方米。由于棚户区平房居多,容积率较低,只有0.6左右。而近几年房地产项目平均容积率普遍达1.6-1.7,这些腾空的土地能够建设房屋17950万平方米,扣除回迁安置住房6734.2万平方米,共增加商品房住房面积约112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增加1600万平方米,占全省房地产每年新工开面积的42%。同时,棚改分流了一部分人的购房需求。范强认为,通过保障房建设,吉林四分之一的人不用再去市场上买房子,“这是一个很大的比例”。
他以辽源市为例介绍说,棚改户占全市人口63%,这么大量的人群几乎不用花什么钱买房子,不说降房价,至少房价很难出现飞涨。
棚改群体与廉租房群众不同,棚户区中居住的并不完全是低收入群众,其中有一部分有潜在购买能力。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对16988户棚改人群进行入户调查,发现能够达到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的大约占整个棚户区人口的20%。这就意味着,这20%的人就是潜在购买群体,有可能通过贷款、借款等各种方式进入中低端商品房市场。
从2006年到2012年,吉林省共出售商品房130万套。建设棚改回迁房98.7万套,如果按20%比例进入商品房市场,将近20万套,占商品房市场的15%左右。棚改分流了这部分需求,使之不必涌到商品房市场,减轻了商品房市场的压力。
“当然,吉林省商品房价格并不是没有上涨。”范强说,从2006年到2012年,吉林省商品房价格从3000元/平方米上涨到4540元。其中有两年价格上涨还比较快,2012年以后涨势趋缓。涨价原因主要是成本上升引起的上涨,比如材料费、人工成本、房子品质提高等。近几年我们的中低档商品房包括棚改房品质改善很大,但是利润率并不高,整个市场供应也比较充足。
范强表示,影响房地产市场因素很多,但是总体上仍是供需关系在起作用。棚改一方面扩大了供给,另一方面分流了需求,“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平抑房价的作用不言而喻”。 |
范强:大规模棚改有助平抑高房价
2013-09-10 |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