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70平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重点,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等10个城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其中,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各项用地政策,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
广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门槛。“十四五”期间,广东计划筹集建设129.7万套(间)。今年起已经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三年专项行动, 10月底广东已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8.56万套(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3.5%,惠及群众超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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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四五”将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超129.7万套
202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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