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发布声明称,上海辖内银行将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具体而言,上海辖内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落实预售商品房的阶段性担保;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不与提供或参与提供首付款或尾款融资等服务的非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所谓差别化政策,主要针对二套房,二套房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分上。对于购房者最为关注的外地有房是否影响在上海首次购房,记者了解到,如果是外地有房贷,在上海购房将严格按照二套房来执行。而如果在外地有房无贷,因为无法在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联网查询到相关信息,目前主要依靠借款人承诺和说明。另一名股份行人士则回复称,只要上海没有房产,在上海购房暂不算作二套房。
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提供首付款等业务,此前国内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嘉定区的楼盘即采用3%首付(剩余27%分三年付清),新政落地意味着这种形式将不被允许。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还声明,上海辖内银行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不为争揽客户过度压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避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无序竞争。
上述首付和利率比例具体为:首套房首付30%,二套房严格区分普通和非普通,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70%;最低利率为基准的90%。 |
上海房产新政从严:外地有房无贷或差异执行二套政策
2016-04-11 |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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