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规委设26处室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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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规委设26处室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

南方都市报  2015年08月19日

    上周五,广州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事实上,此“局”只属“处”级,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同时也意味着,等候了半年多的国土规划委(下文简称“国规委”)“三定”方案(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终于尘埃落定,而不动产登记局实际上是国规委下属26个机关处室之一。

 

 

    值得强调的是,这次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给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业局会同市国土规划委等部门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调处权属纠纷;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规划委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市农业局协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纠纷。

 

    今年初,广州城建系统的多个部门进行大部制改革,其中关键有两块:一是原来的国土房管局主要职能一分为二,国土职能与规划局的职能合并为国规委,房管职能与建委的职能合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下文简称“住建委”);二是原来的广州市“三旧办”改为广州城市更新局,国土房管局少部分职能及下属单位也纳入其中。经历半年调整,目前这些部门的“三定”方案基本尘埃落定。

 

    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国规委“三定”方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表述。观察人士分析,国土房管未“分家”时是“房地”合一,但“分家”后“房地”分离意味着职责分离,职责分属国规委和住建委,在此情况下如何仍保持“房地”环节“畅顺沟通”现状,着实考验未来的工作机制设置方式。

 

    设“小型智囊”综合调研处

 

    纵观国规委的“三定”方案,行政编制为203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6人,比原来的国土房管局(178人)和规划局(139人)加起来要少。不过,由于原国土房管局要拆分一部分职能到住建委,表面上进行数字对比意义不大。

 

    其中,正处级领导26人,副处级领导48人,比例接近1:2。观察人士分析,这比目前国土房管局不少处室“1正2副”、重要处室甚至“1正3副”的现状,领导职务的编制人数偏紧。

 

    国规委设置26个处室,其中,综合调研处的提法在原来两个部门(即国规委和住建委)都没有,职能包括“负责对涉及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前瞻性、宏观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决策建议”等,观察人士分析,该处室从政策上对国土规划两个系统进行糅合,可以理解为国规委内的“小型智囊”。

 

    此外,审批管理处也值得关注,它的职能包括“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等,观察人士分析,这个处室对于国土、规划两套系统在程序上进行流程优化,重视行政审批的效率,避免机构合并之后由原来部门推诿转为处室推诿的可能性,对办事企业来说是好事,起到从中协调以达到“一个口子出”的效果。

 

    而执法监察支队也首次提出了“下设四个副处级执法大队”的表述,即分为执法督查大队、土地执法大队、测绘执法大队、矿产执法大队,前者对后三者进行监督,打破后三者“各自为政”的可能性,也避免了执行和监督混为一体的状况。

 

    多项调整职能早已实施

 

    职能转变是这次国规委大部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根据“三定”方案,取消的职责有14项,增加的职责有16项,划转的职责有9项,而加强的职责有3项。事实上,其中的大部分职能转变,此前早已有文件并已实施,这次更多的是“归纳式”在编制方案中呈现。

 

    以本次调整给城管(执法)部门的三项职责为例,都在此前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过,职能都已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例如,“尚可改正违建处罚”的职责早在2011年10月实施的新修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中就已明确。城管系统业内人士分析,尽管违建的处罚权在城管执法部门,但违建定性仍在规划部门,实际工作中,两个部门如何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户外广告招牌规划”职责已移交城管部门,城管系统业内人士分析,城管部门是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把户外广告规划权移交城管部门显然理顺了两者关系。

 

    在诸多职能调整项中,值得关注的是3项需“加强”的职责。观察人士分析,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两规融合”工作的职责,说明机构合并后,“土规”和“城规”有望加强整合。而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职责,体现的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扩张带来一系列城市生态环境、粮食安全等问题,“守土有责”变得越来越重要。

 

    关于最后一项“加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工作”职责,观察人士分析,体现的是因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城市外延发展造成一系列工业仓储用地已跟不上后期的商业服务业外扩变化需求,这种犬牙交错的背景下,边界如果无法规整,在此基础上发展新的城市战略几无可能。加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工作,也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及城市竞争的产物,在这次机构调整中,将原来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的部分职能抽离出来,合并成新的土地征收储备处,这些都是加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的直接体现。

 

    ●关注:“不动产登记”终结多头管理

 

    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四类不动产权登记统一管理

 

    在诸多职能转变项中,“不动产登记”职能的增加无疑是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项。事实上,这与国家、省的相关机构职能设置一脉相承,也是今年初国家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来,必然会设置相应机构与之匹配的结果。

 

    管理职责做详细分工

 

    在国规委的19项具体职能中,其中第14条专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做了详细阐述,具体包括———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拟订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簿的共享利用机制;负责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而这些具体的职能主要由不动产登记处实施,这个处室同时挂“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

 

    观察人士认为,地籍管理处和不动产登记处关系紧密,确权和登记的职能紧密相连,两者都要起草相关的政策法规,两个处室单列存在,预计会牵涉到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时谁牵头协调的问题。

 

    众所周知,广州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也意味着,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四类不动产权的登记将统一管理,原来隶属于国土房管局、林业园林局以及农业局的相关职能将统一收归国土规划委管,结束以往“多头管理”的局面。

 

    机构调整之后,本轮国规委的“三定”方案中,对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做了详细分工,除了国规委负责全面牵头与核心工作外,市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以及住建委都承担了相应职能。

 

    房地分离考验工作机制

 

    其中,住建委负责的职能是———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商品房交易合同的监管;协同市国土规划委指导房屋登记工作;协同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将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

 

    观察人士认为,这其中的一些表述颇具意味,国土房管局分拆之后,“房”“地”分离,以前的做法是房、地都由一个队伍进行测绘并接受同一个职能部门审核,然后交给交易登记中心发证,现在房地分属两个职能部门管理,可能由两个队伍单独测绘,测绘结束之后由两个部门单独审核,再汇总到不动产登记局,流程将更加复杂,很可能从原来的2个程序变成4个程序。该人士说,“房地”分开之后,工作过程在职责上分离,或可通过数据共享、派驻工作的方式理顺流程,这也考验未来工作机制设置方式。

 

    ●链接

    城市更新局揽入原国土房管局四下属单位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三定”方案也基本上尘埃落定。市城市更新局内设7个处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资金处、土地整备处、前期工作处、项目审核处、建设监督处。

 

    根据城市更新局的“三定”方案,除将原来广州“三旧办”的职能基本纳入外,原市国土房管局管理的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广州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划入市城市更新局管理。

 

    而且,国规委的“三定”方案显示,城市更新局还负责协调城市更新范围内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以及负责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征收、协商收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已纳入广州市年度土地实物储备计划范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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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广州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事实上,此局只属处级,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同时也意味着,等候了半年多的国土规划委(下文简称国规委)三定方案(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终于尘埃落定,而不动产登记局实际上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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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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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广州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事实上,此“局”只属“处”级,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同时也意味着,等候了半年多的国土规划委(下文简称“国规委”)“三定”方案(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终于尘埃落定,而不动产登记局实际上是国规委下属26个机关处室之一。

 

 

    值得强调的是,这次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给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业局会同市国土规划委等部门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调处权属纠纷;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规划委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市农业局协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纠纷。

 

    今年初,广州城建系统的多个部门进行大部制改革,其中关键有两块:一是原来的国土房管局主要职能一分为二,国土职能与规划局的职能合并为国规委,房管职能与建委的职能合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下文简称“住建委”);二是原来的广州市“三旧办”改为广州城市更新局,国土房管局少部分职能及下属单位也纳入其中。经历半年调整,目前这些部门的“三定”方案基本尘埃落定。

 

    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国规委“三定”方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表述。观察人士分析,国土房管未“分家”时是“房地”合一,但“分家”后“房地”分离意味着职责分离,职责分属国规委和住建委,在此情况下如何仍保持“房地”环节“畅顺沟通”现状,着实考验未来的工作机制设置方式。

 

    设“小型智囊”综合调研处

 

    纵观国规委的“三定”方案,行政编制为203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6人,比原来的国土房管局(178人)和规划局(139人)加起来要少。不过,由于原国土房管局要拆分一部分职能到住建委,表面上进行数字对比意义不大。

 

    其中,正处级领导26人,副处级领导48人,比例接近1:2。观察人士分析,这比目前国土房管局不少处室“1正2副”、重要处室甚至“1正3副”的现状,领导职务的编制人数偏紧。

 

    国规委设置26个处室,其中,综合调研处的提法在原来两个部门(即国规委和住建委)都没有,职能包括“负责对涉及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前瞻性、宏观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决策建议”等,观察人士分析,该处室从政策上对国土规划两个系统进行糅合,可以理解为国规委内的“小型智囊”。

 

    此外,审批管理处也值得关注,它的职能包括“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等,观察人士分析,这个处室对于国土、规划两套系统在程序上进行流程优化,重视行政审批的效率,避免机构合并之后由原来部门推诿转为处室推诿的可能性,对办事企业来说是好事,起到从中协调以达到“一个口子出”的效果。

 

    而执法监察支队也首次提出了“下设四个副处级执法大队”的表述,即分为执法督查大队、土地执法大队、测绘执法大队、矿产执法大队,前者对后三者进行监督,打破后三者“各自为政”的可能性,也避免了执行和监督混为一体的状况。

 

    多项调整职能早已实施

 

    职能转变是这次国规委大部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根据“三定”方案,取消的职责有14项,增加的职责有16项,划转的职责有9项,而加强的职责有3项。事实上,其中的大部分职能转变,此前早已有文件并已实施,这次更多的是“归纳式”在编制方案中呈现。

 

    以本次调整给城管(执法)部门的三项职责为例,都在此前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过,职能都已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例如,“尚可改正违建处罚”的职责早在2011年10月实施的新修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中就已明确。城管系统业内人士分析,尽管违建的处罚权在城管执法部门,但违建定性仍在规划部门,实际工作中,两个部门如何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户外广告招牌规划”职责已移交城管部门,城管系统业内人士分析,城管部门是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把户外广告规划权移交城管部门显然理顺了两者关系。

 

    在诸多职能调整项中,值得关注的是3项需“加强”的职责。观察人士分析,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两规融合”工作的职责,说明机构合并后,“土规”和“城规”有望加强整合。而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职责,体现的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扩张带来一系列城市生态环境、粮食安全等问题,“守土有责”变得越来越重要。

 

    关于最后一项“加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工作”职责,观察人士分析,体现的是因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城市外延发展造成一系列工业仓储用地已跟不上后期的商业服务业外扩变化需求,这种犬牙交错的背景下,边界如果无法规整,在此基础上发展新的城市战略几无可能。加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工作,也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及城市竞争的产物,在这次机构调整中,将原来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的部分职能抽离出来,合并成新的土地征收储备处,这些都是加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的直接体现。

 

    ●关注:“不动产登记”终结多头管理

 

    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四类不动产权登记统一管理

 

    在诸多职能转变项中,“不动产登记”职能的增加无疑是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项。事实上,这与国家、省的相关机构职能设置一脉相承,也是今年初国家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来,必然会设置相应机构与之匹配的结果。

 

    管理职责做详细分工

 

    在国规委的19项具体职能中,其中第14条专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做了详细阐述,具体包括———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拟订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簿的共享利用机制;负责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而这些具体的职能主要由不动产登记处实施,这个处室同时挂“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

 

    观察人士认为,地籍管理处和不动产登记处关系紧密,确权和登记的职能紧密相连,两者都要起草相关的政策法规,两个处室单列存在,预计会牵涉到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时谁牵头协调的问题。

 

    众所周知,广州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也意味着,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四类不动产权的登记将统一管理,原来隶属于国土房管局、林业园林局以及农业局的相关职能将统一收归国土规划委管,结束以往“多头管理”的局面。

 

    机构调整之后,本轮国规委的“三定”方案中,对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做了详细分工,除了国规委负责全面牵头与核心工作外,市农业局、林业和园林局以及住建委都承担了相应职能。

 

    房地分离考验工作机制

 

    其中,住建委负责的职能是———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商品房交易合同的监管;协同市国土规划委指导房屋登记工作;协同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负责将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

 

    观察人士认为,这其中的一些表述颇具意味,国土房管局分拆之后,“房”“地”分离,以前的做法是房、地都由一个队伍进行测绘并接受同一个职能部门审核,然后交给交易登记中心发证,现在房地分属两个职能部门管理,可能由两个队伍单独测绘,测绘结束之后由两个部门单独审核,再汇总到不动产登记局,流程将更加复杂,很可能从原来的2个程序变成4个程序。该人士说,“房地”分开之后,工作过程在职责上分离,或可通过数据共享、派驻工作的方式理顺流程,这也考验未来工作机制设置方式。

 

    ●链接

    城市更新局揽入原国土房管局四下属单位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三定”方案也基本上尘埃落定。市城市更新局内设7个处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资金处、土地整备处、前期工作处、项目审核处、建设监督处。

 

    根据城市更新局的“三定”方案,除将原来广州“三旧办”的职能基本纳入外,原市国土房管局管理的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广州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划入市城市更新局管理。

 

    而且,国规委的“三定”方案显示,城市更新局还负责协调城市更新范围内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以及负责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征收、协商收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已纳入广州市年度土地实物储备计划范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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