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国土厅和省住建厅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继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四川再次出台房地产市场几项利好政策。
一是库存量过大的市县可暂停供地。今年,四川将结合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总量、未开工住宅用地总量等指标,编制今年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按照“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进行归类。
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总量较大或在建及未开工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市、区),应明显减少新增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必要时可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总量偏低或在建及未开工住宅用地规模相对较小,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二是取消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限制。今年,四川各城市将取消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限制,不再执行“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确定开发的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满足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按照新规,各地可针对市场变化情况,暂停执行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的配建条件。
确定为“减少直至暂停”类型的市、县(市、区),可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三是政府可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各地可因地制宜,加大征地拆迁安置还房中的货币安置力度,鼓励被拆迁安置户购买在建或已建成商品住房。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也可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征地拆迁安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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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再出楼市新政 取消套型结构比例限制
2015-05-18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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