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中地会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江西开展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新华社  2014年11月06日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与住建厅联合出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将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将保障房管理中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服务购买主体为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或在行业主管部门取得了相应资质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据介绍,2014年江西先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入户调查;入住后的动态监管、清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维修;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保安保洁等便于操作、条件成熟、亟待解决的3项服务项目纳入购买目录,然后逐年增加购买内容。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全额纳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政府住房基金支出预算。

 

  此外,江西省还将建立健全综合性评审机制。由财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保障对象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触屏版 电脑版 顶部↑
  • 手机中地会网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与住建厅联合出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将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将保障房管理中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服务购买主体为各县市(区)住房
/zdh/images/defaultpic.gif
江西开展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中地会
  • 网站地图
  • 收藏
  • 加入中地会
  • 首页
  • 早晨快讯
  • 高层决策
  • 要闻要点
  • 高层动态
  • 政策发文
  • 楼市动态
  • 房产金融
  • 专家顾问
  • 理事动态
  • 历届专题
  • 领导致辞
  • 峰会主讲
  • 媒体热评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正文

江西开展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2014-11-06 | 新华社

我要分享 ▼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与住建厅联合出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将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将保障房管理中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服务购买主体为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或在行业主管部门取得了相应资质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据介绍,2014年江西先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入户调查;入住后的动态监管、清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维修;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保安保洁等便于操作、条件成熟、亟待解决的3项服务项目纳入购买目录,然后逐年增加购买内容。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全额纳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政府住房基金支出预算。

 

  此外,江西省还将建立健全综合性评审机制。由财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保障对象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分隔线----------------------------
  • 上一篇:穗税收新政:有多套出租屋合并总额计税
  • 下一篇:江西:买房不限套 购普通唯一住房契税减半
------分隔线----------------------------

相关阅读

·广州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4-04-18
·郑州探索住房以旧换新交易新模式   24-04-18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鼓励房票安置   24-04-03
·北京不再限制离异购房   24-04-03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拟满十年可上市交易   24-03-18
热点内容
  • 北京住建委:近期调整普宅标准
  • 外资行房贷利率纷纷上调 存款利率高过
  • 北京住保办:廉租户年度复核已启动
  • 国资委: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
  • 多部门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
  • 广东出台保障房改革方案 拟设公租房融
  • 广州新住房保障制度明年实施
  • 武汉经适房按地段实行最高限价
  • 北京新购经适房拟禁止上市交易 只能由
  • 北京拟禁止经适房自行买卖 想转让只能

Copyright 中地会版权所有 关于中地会 | 联系我们 | 电话:020-22008999 邮箱:8999@zhongdi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