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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央广网  2014年08月20日

 

      继不动产登记局在国土资源部正式成立后,昨天,国土资源部公开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里面明确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10项主要职责。

 

      规定指出,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检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拟订地籍管理办法;拟订不动产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并监督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会同林业部门负责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会同海洋部门负责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发证;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标准规范和全国土地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规定》表示,地籍管理司人员编制是24个人,其中司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有11名。下面还设有6个处,分别是综合处、登记处、权属处、权籍信息处、调查处和监测与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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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不动产登记局在国土资源部正式成立后,昨天,国土资源部公开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里面明确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10项主要职责。 规定指出,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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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0 |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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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不动产登记局在国土资源部正式成立后,昨天,国土资源部公开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里面明确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10项主要职责。

 

      规定指出,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检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拟订地籍管理办法;拟订不动产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办法并监督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会同林业部门负责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会同海洋部门负责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发证;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拟订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标准规范和全国土地调查、监测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规定》表示,地籍管理司人员编制是24个人,其中司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有11名。下面还设有6个处,分别是综合处、登记处、权属处、权籍信息处、调查处和监测与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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