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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办公厅发文叫停新建楼堂馆所

新快报  2013年09月18日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于9月14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9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清理办公用房情况报送省财政厅。为此,昨日新快报记者向能联系到、《通知》所涉部门一一询问,最终获得的28个部门回复信息显示,目前尚未查到一宗违规案例。

 

  收到通知部门均表示严格执行

 

  在回应新快报记者采访中,有18个部门表示已经收到文件,绝大多数部门表示已经开始进行清查,并制定了清查方案。

 

  如广州市建委表示,今年8月就收到市政府转发的中办发[2013]17号文,随后立即着手清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有违规的楼堂馆所。

 

  白云区和增城市方面均表示,已经收到相关的通知,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并无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至于清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正准备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

 

  广州市公安局表示,目前是有在建项目,但均属于早前已获得批准且已经开工建设的,都是基于公安工作实际的办公需要。

 

  中秋放假或影响按规时上报结果

 

  此外,明确表示未收到《通知》的部门有4个,其他6个部门表示尚不确定是否收到文件。

 

  中秋节将到,如今仍未收到文件,是否会影响按期上报?对此,广州市某部门一不愿具名人士表示,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9月20日前上报情况,确实有些难度,他直言:“就要中秋放假了,中秋节工作人员都休假,9月20日前上报可能来不及了。”

 

  “标准起码是20多平方米,现在才10多个平方”

 

  有部门称局长办公用房未达标

 

  而一些部门在回应新快报采访时也诉苦称,目前办公用房还未达标。

 

  “建设项目没有,超标用房更没有了,7个人一个办公室。”市民防办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如是表示。

 

  而广州市审计局有关人士则直言,局长办公用房目前还没达标,“标准起码是20多平方米,现在才10多个平方。”该人士表示,现在差不多两个人一张桌子,一些办公室正在装修,装修完毕后,办公条件会改善一点。

 

  装修是否违规?对此该人士表示,他们搬进办公楼已经20年了,符合装修的标准和要求。

 

  ■《通知》摘要

 

  何为楼堂馆所?

 

  《通知》解释称,是指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通知》执行。

 

  领导办公用房超标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通知》要求,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楼堂馆所,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装修方面,办公用房原装修工程完成10年以上,且已不符合基本办公条件的,方可重新装修;房屋主体结构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加固。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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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于9月14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9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清理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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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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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于9月14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9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清理办公用房情况报送省财政厅。为此,昨日新快报记者向能联系到、《通知》所涉部门一一询问,最终获得的28个部门回复信息显示,目前尚未查到一宗违规案例。

 

  收到通知部门均表示严格执行

 

  在回应新快报记者采访中,有18个部门表示已经收到文件,绝大多数部门表示已经开始进行清查,并制定了清查方案。

 

  如广州市建委表示,今年8月就收到市政府转发的中办发[2013]17号文,随后立即着手清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有违规的楼堂馆所。

 

  白云区和增城市方面均表示,已经收到相关的通知,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并无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至于清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正准备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

 

  广州市公安局表示,目前是有在建项目,但均属于早前已获得批准且已经开工建设的,都是基于公安工作实际的办公需要。

 

  中秋放假或影响按规时上报结果

 

  此外,明确表示未收到《通知》的部门有4个,其他6个部门表示尚不确定是否收到文件。

 

  中秋节将到,如今仍未收到文件,是否会影响按期上报?对此,广州市某部门一不愿具名人士表示,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9月20日前上报情况,确实有些难度,他直言:“就要中秋放假了,中秋节工作人员都休假,9月20日前上报可能来不及了。”

 

  “标准起码是20多平方米,现在才10多个平方”

 

  有部门称局长办公用房未达标

 

  而一些部门在回应新快报采访时也诉苦称,目前办公用房还未达标。

 

  “建设项目没有,超标用房更没有了,7个人一个办公室。”市民防办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如是表示。

 

  而广州市审计局有关人士则直言,局长办公用房目前还没达标,“标准起码是20多平方米,现在才10多个平方。”该人士表示,现在差不多两个人一张桌子,一些办公室正在装修,装修完毕后,办公条件会改善一点。

 

  装修是否违规?对此该人士表示,他们搬进办公楼已经20年了,符合装修的标准和要求。

 

  ■《通知》摘要

 

  何为楼堂馆所?

 

  《通知》解释称,是指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通知》执行。

 

  领导办公用房超标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通知》要求,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楼堂馆所,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装修方面,办公用房原装修工程完成10年以上,且已不符合基本办公条件的,方可重新装修;房屋主体结构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加固。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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