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房管局重申限购令 将严查造假买房-中地会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沪房管局重申限购令 将严查造假买房

新闻晨报  2013年08月21日

 

      即日起至年底,市房管局及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将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重点查处通过虚构劳动合同,伪造社保、纳税、婚姻证明材料的方式,为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市房管局重申,本市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的信贷、税收等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专家建议查处造假受益人

 

      本市已经多次给限购措施加上“补丁”,以防止各种“钻空子”的行为。例如去年7月就曾强调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表示,虚构、伪造材料,是规避限购比较低级也充满风险的做法,往往存在于一些小中介、“夫妻老婆店”中。作为限购的主体和“受益者”,不少投资性房屋购买者会主动向中介及其它机构或自己熟识的专业人士,征询政策的尺度、并寻求规避限购的“技术性”指导。

 

      作为交易的第三方,少数中介会为了促成交易,廉价出售“政策规避技术”。这种“技术”实际上就是伪造各种材料,如假的社保记录、单身证明等。

 

      “这些‘政策规避技术’不断探寻政策的执行纰漏,会给限购执行带来一定的烦扰。”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仅叫停交易,而无进一步的处置,违规成本廉价让买卖双方对此无太多的忌惮。除了对中介加强管控之外,更应该对规避限购的主体和“受益者”——房屋买卖人予以查处,才能够对材料造假行为形成震慑。

 

      从事群租业务者将被严查

 

      相关部门还将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交易当事人伪造法律文书逃税的处罚力度,在交易登记、税收征管环节一经发现即移送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即停止网上备案资格,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禁入行业;在交易环节则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资格审核,明确其网上备案资格时效,不得超过在房管部门的备案有效期限,同时未在房管部门备案注册的经纪人,不得办理合同网上备案业务。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从事群租业务,或者为群租提供经纪服务的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企业和执业经纪人,涂改、出租、转借、转让经纪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也将被严厉查处。

 

      中介介入群租有三种形式

 

      宋会雍称,从形式上看,中介行业对于群租的介入,主要集中在一些买卖业务匮乏的小型中介店。形式上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中介人员借助自己的身份优势,自行租房,并将房屋自行租借之后分割成若干隔间予以出租。既做中介,又做二房东。这样的经纪人实际上突破了自己“中介”的业务范畴,更贴近宾馆、酒店等社会居住管理。缺乏运营资质,房东、房客都会置身不安定当中。第二种是为二房东提供房源中介服务,但是中介在介绍房屋时,并不一定充分知晓租客的用途或未来可能发生的用途变化。第三种则是为二房东提供客源中介服务,这就完全成为群租的推手了。

 

      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表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以来,本市房管、工商部门通过对一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发布虚假广告、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典型案例的严肃处理,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今年下半年,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触屏版 电脑版 顶部↑
  • 手机中地会网
即日起至年底,市房管局及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将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重点查处通过虚构劳动合同,伪造社保、纳税、婚姻证明材料的方式,为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
/zdh/images/defaultpic.gif
沪房管局重申限购令 将严查造假买房-中地会
  • 网站地图
  • 收藏
  • 加入中地会
  • 首页
  • 早晨快讯
  • 高层决策
  • 要闻要点
  • 高层动态
  • 政策发文
  • 楼市动态
  • 房产金融
  • 专家顾问
  • 理事动态
  • 历届专题
  • 领导致辞
  • 峰会主讲
  • 媒体热评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正文

沪房管局重申限购令 将严查造假买房

2013-08-21 | 新闻晨报

我要分享 ▼

 

      即日起至年底,市房管局及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将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重点查处通过虚构劳动合同,伪造社保、纳税、婚姻证明材料的方式,为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市房管局重申,本市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的信贷、税收等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专家建议查处造假受益人

 

      本市已经多次给限购措施加上“补丁”,以防止各种“钻空子”的行为。例如去年7月就曾强调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表示,虚构、伪造材料,是规避限购比较低级也充满风险的做法,往往存在于一些小中介、“夫妻老婆店”中。作为限购的主体和“受益者”,不少投资性房屋购买者会主动向中介及其它机构或自己熟识的专业人士,征询政策的尺度、并寻求规避限购的“技术性”指导。

 

      作为交易的第三方,少数中介会为了促成交易,廉价出售“政策规避技术”。这种“技术”实际上就是伪造各种材料,如假的社保记录、单身证明等。

 

      “这些‘政策规避技术’不断探寻政策的执行纰漏,会给限购执行带来一定的烦扰。”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仅叫停交易,而无进一步的处置,违规成本廉价让买卖双方对此无太多的忌惮。除了对中介加强管控之外,更应该对规避限购的主体和“受益者”——房屋买卖人予以查处,才能够对材料造假行为形成震慑。

 

      从事群租业务者将被严查

 

      相关部门还将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交易当事人伪造法律文书逃税的处罚力度,在交易登记、税收征管环节一经发现即移送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即停止网上备案资格,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禁入行业;在交易环节则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资格审核,明确其网上备案资格时效,不得超过在房管部门的备案有效期限,同时未在房管部门备案注册的经纪人,不得办理合同网上备案业务。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从事群租业务,或者为群租提供经纪服务的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企业和执业经纪人,涂改、出租、转借、转让经纪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也将被严厉查处。

 

      中介介入群租有三种形式

 

      宋会雍称,从形式上看,中介行业对于群租的介入,主要集中在一些买卖业务匮乏的小型中介店。形式上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中介人员借助自己的身份优势,自行租房,并将房屋自行租借之后分割成若干隔间予以出租。既做中介,又做二房东。这样的经纪人实际上突破了自己“中介”的业务范畴,更贴近宾馆、酒店等社会居住管理。缺乏运营资质,房东、房客都会置身不安定当中。第二种是为二房东提供房源中介服务,但是中介在介绍房屋时,并不一定充分知晓租客的用途或未来可能发生的用途变化。第三种则是为二房东提供客源中介服务,这就完全成为群租的推手了。

 

      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表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以来,本市房管、工商部门通过对一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发布虚假广告、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典型案例的严肃处理,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今年下半年,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分隔线----------------------------
  • 上一篇:北京:120米以上高层须装强震动监测设施
  • 下一篇:广州拟2900亿进行三旧改造 面积达2.2亿㎡
------分隔线----------------------------

相关阅读

·广州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4-04-18
·郑州探索住房以旧换新交易新模式   24-04-18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鼓励房票安置   24-04-03
·北京不再限制离异购房   24-04-03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拟满十年可上市交易   24-03-18
热点内容
  • 北京住建委:近期调整普宅标准
  • 外资行房贷利率纷纷上调 存款利率高过
  • 北京住保办:廉租户年度复核已启动
  • 国资委: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
  • 多部门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
  • 广东出台保障房改革方案 拟设公租房融
  • 广州新住房保障制度明年实施
  • 武汉经适房按地段实行最高限价
  • 北京新购经适房拟禁止上市交易 只能由
  • 北京拟禁止经适房自行买卖 想转让只能

Copyright 中地会版权所有 关于中地会 | 联系我们 | 电话:020-22008999 邮箱:8999@zhongdi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