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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保障办:保障房土地储备实物补偿以等价置换为原则

新浪房产  2012年04月24日

 

 

      日前,广州市保障办对《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办法》实物补偿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说明,根据实施2年多以来遇到的问题对《办法》内容进行修订。

 

  其中,《办法》原规定“实物补偿安置是指将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商业等配套物业,按市场价折合具体的物业面积补偿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办称,为充分体现等价置换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利益和长远生计,以及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对此项进行修订为“实物补偿安置是指将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商业等配套物业,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折算具体的物业面积补偿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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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 新浪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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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州市保障办对《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办法》实物补偿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说明,根据实施2年多以来遇到的问题对《办法》内容进行修订。

 

  其中,《办法》原规定“实物补偿安置是指将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商业等配套物业,按市场价折合具体的物业面积补偿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办称,为充分体现等价置换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利益和长远生计,以及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对此项进行修订为“实物补偿安置是指将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商业等配套物业,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折算具体的物业面积补偿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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