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小产权房包含“强拆”的公共警示-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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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小产权房包含“强拆”的公共警示

重庆时报  2012年04月05日

 

 

  “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方案包含强拆等举措。”这是国土部知情人士透露的最新消息。此前,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已上报给国务院,相关具体内容还要等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从清理举措看,上述人士称“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一时间引起公众强烈关注。

 

  看到“强拆”、“停水停电”这样字眼,很多人内心很容易产生一种难言隐忧。毕竟,太多与强拆有关的悲剧记忆,已经刻进了无数人的灵魂深处。悲剧只适合记忆,记忆只是为了不再重演。面对小产权房清理可能涉及“强拆”,人们在内心自然会产生一种祈愿,希望这场清理小产权房的复杂博弈,能够在各种矛盾的利益主体之间,多一些缓冲地带,多一些对话空间,来最大程度避免社会悲剧的发生。

 

  小产权房清理势在必行,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出更为完善的方案,最终走向全面清理,也没有悬念。在一个强调产权的时代,这无疑是理性的,有助于最终实现对房屋拥有者进行真正的公平赋权。小产权房的“不合法性”早就有过明确界定,只不过,由于牵扯到太多复杂的利益博弈,常会让人感觉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在清理小产权刚刚试点阶段,就亮出“强拆”、“停水停电”这样的刚猛措拖,很容易增加人们对清理小产权房的紧张感,这本身也应该被视为一种警示信号。

 

  在一个责任型社会,不论是权力部门,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恪守法律赋予的职责。小产权房“不合法”,必须有人来为之埋单,这一切,都必须纳入到法治框架下进行解决。现在,那些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都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众所周知,这些小产权房产生的深度根源,是长期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比如,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地位不平等。事实上,小产权房也清晰暴露出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村民、购房者、开发商、地方权力甚至更高层级的政府,都卷入其中。在制度不平等、公权力介入的语境下,清理小产权房,绝不能回避相关制度清理,而应该强调追究相关权力的公共责任。

 

  国土部相关人士也说,清理小产权房推进很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地方政府、个别部委在地方的重大项目工程,部分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现在“来自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的阻力较大”。如果只让公众读到“强拆”、“停水停电”这样直接指向购房者的举措,而看不到对权力问责的声音,就会给人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尴尬感觉,滋生出更大的不公来。从这个意义讲,我们希望听到更多对卷入小产权利益链条中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权力部门进行严格追究责任,加大惩罚力度的声音。毕竟,小产权房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现在清理小产权房,还在规避权力责任,这样就注定会损害政府公信力。

 

  当然,约束权力,追究权力责任,也并不意味着就放弃对小权产房购买者责任追查。作为公民,拥有国家赋予的种种权利,同样也要践行公共责任。面对小产权房清理,一些绕开法律制度的购房者,也必须接受相应惩罚,通过种种让利手段,来还原社会公平。只不过,在涉及到权力与公民进行博弈的问题上,首先应该警惕的,就是公权力之手是不是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强拆”包裹着强行与逼迫的意味,这些年已经让无数人有着痛彻感知。现在,清理小产权房,就是考量权力品质的一种有效试剂,能不能最大程度做到既关爱人性伦理,又恪守法治理性,公众拭目以待。

 

  清理小产权房包含“强拆”,应该传递出强大的公共警示信号,来提醒清理小产权房的各方利益主体,都能以更加理性的姿态面对清理小产权房的具体操作措施,都能在法治的框架内来践行各自的责任。清理小产权房,应该从政府部门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做起,应该让每一个相关利益主体都承担相应责任,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还原社会正义,从而不会演变成只让底层购房者来埋单的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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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方案包含强拆等举措。这是 国土部 知情人士透露的最新消息。此前,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已上报给国务院,相关具体内容还要等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从清理举措看,上述人士称包括强制拆除、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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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5 |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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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方案包含强拆等举措。”这是国土部知情人士透露的最新消息。此前,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已上报给国务院,相关具体内容还要等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从清理举措看,上述人士称“包括强制拆除、没收、停建、停售和停水停电等”,一时间引起公众强烈关注。

 

  看到“强拆”、“停水停电”这样字眼,很多人内心很容易产生一种难言隐忧。毕竟,太多与强拆有关的悲剧记忆,已经刻进了无数人的灵魂深处。悲剧只适合记忆,记忆只是为了不再重演。面对小产权房清理可能涉及“强拆”,人们在内心自然会产生一种祈愿,希望这场清理小产权房的复杂博弈,能够在各种矛盾的利益主体之间,多一些缓冲地带,多一些对话空间,来最大程度避免社会悲剧的发生。

 

  小产权房清理势在必行,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出更为完善的方案,最终走向全面清理,也没有悬念。在一个强调产权的时代,这无疑是理性的,有助于最终实现对房屋拥有者进行真正的公平赋权。小产权房的“不合法性”早就有过明确界定,只不过,由于牵扯到太多复杂的利益博弈,常会让人感觉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在清理小产权刚刚试点阶段,就亮出“强拆”、“停水停电”这样的刚猛措拖,很容易增加人们对清理小产权房的紧张感,这本身也应该被视为一种警示信号。

 

  在一个责任型社会,不论是权力部门,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恪守法律赋予的职责。小产权房“不合法”,必须有人来为之埋单,这一切,都必须纳入到法治框架下进行解决。现在,那些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都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众所周知,这些小产权房产生的深度根源,是长期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比如,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地位不平等。事实上,小产权房也清晰暴露出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村民、购房者、开发商、地方权力甚至更高层级的政府,都卷入其中。在制度不平等、公权力介入的语境下,清理小产权房,绝不能回避相关制度清理,而应该强调追究相关权力的公共责任。

 

  国土部相关人士也说,清理小产权房推进很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地方政府、个别部委在地方的重大项目工程,部分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现在“来自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的阻力较大”。如果只让公众读到“强拆”、“停水停电”这样直接指向购房者的举措,而看不到对权力问责的声音,就会给人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尴尬感觉,滋生出更大的不公来。从这个意义讲,我们希望听到更多对卷入小产权利益链条中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权力部门进行严格追究责任,加大惩罚力度的声音。毕竟,小产权房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现在清理小产权房,还在规避权力责任,这样就注定会损害政府公信力。

 

  当然,约束权力,追究权力责任,也并不意味着就放弃对小权产房购买者责任追查。作为公民,拥有国家赋予的种种权利,同样也要践行公共责任。面对小产权房清理,一些绕开法律制度的购房者,也必须接受相应惩罚,通过种种让利手段,来还原社会公平。只不过,在涉及到权力与公民进行博弈的问题上,首先应该警惕的,就是公权力之手是不是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强拆”包裹着强行与逼迫的意味,这些年已经让无数人有着痛彻感知。现在,清理小产权房,就是考量权力品质的一种有效试剂,能不能最大程度做到既关爱人性伦理,又恪守法治理性,公众拭目以待。

 

  清理小产权房包含“强拆”,应该传递出强大的公共警示信号,来提醒清理小产权房的各方利益主体,都能以更加理性的姿态面对清理小产权房的具体操作措施,都能在法治的框架内来践行各自的责任。清理小产权房,应该从政府部门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做起,应该让每一个相关利益主体都承担相应责任,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还原社会正义,从而不会演变成只让底层购房者来埋单的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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