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允许外来工申请入住公租房-中地会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东莞拟允许外来工申请入住公租房

深圳特区报  2011年12月09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日公布了《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东莞市公租房的供应对象除了包括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外,还包括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新莞人。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东莞市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筹集的公租房的,可向工作所在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建设部门将对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已登记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适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触屏版 电脑版 顶部↑
  • 手机中地会网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日公布了《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东莞市公租房的供应对象除了包括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外,还包括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新莞人。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东莞市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本市
/zdh/uploads/allimg/111031/3-111031115356204.jpg
东莞拟允许外来工申请入住公租房-中地会
  • 网站地图
  • 收藏
  • 加入中地会
  • 首页
  • 早晨快讯
  • 高层决策
  • 要闻要点
  • 高层动态
  • 政策发文
  • 楼市动态
  • 房产金融
  • 专家顾问
  • 理事动态
  • 历届专题
  • 领导致辞
  • 峰会主讲
  • 媒体热评
中地会 > 政策发文 > 正文

东莞拟允许外来工申请入住公租房

2011-12-09 | 深圳特区报

我要分享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日公布了《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东莞市公租房的供应对象除了包括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外,还包括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新莞人。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东莞市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筹集的公租房的,可向工作所在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建设部门将对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已登记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适时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分隔线----------------------------
  • 上一篇:浙江建设房地产监管平台明年底实现全省信息联网
  • 下一篇:《住房绿皮书》发布 房价拐点或现明年一季度
------分隔线----------------------------

相关阅读

·广州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4-04-18
·郑州探索住房以旧换新交易新模式   24-04-18
·广州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鼓励房票安置   24-04-03
·北京不再限制离异购房   24-04-03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拟满十年可上市交易   24-03-18
热点内容
  • 北京住建委:近期调整普宅标准
  • 外资行房贷利率纷纷上调 存款利率高过
  • 北京住保办:廉租户年度复核已启动
  • 国资委: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
  • 多部门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
  • 广东出台保障房改革方案 拟设公租房融
  • 广州新住房保障制度明年实施
  • 武汉经适房按地段实行最高限价
  • 北京新购经适房拟禁止上市交易 只能由
  • 北京拟禁止经适房自行买卖 想转让只能

Copyright 中地会版权所有 关于中地会 | 联系我们 | 电话:020-22008999 邮箱:8999@zhongdi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