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抢建成风2007年6月30日后违建无补偿-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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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抢建成风2007年6月30日后违建无补偿

南方都市报  2011年11月16日

 

  此前,广州市天河区多个城中村掀起抢建风潮,经媒体曝光后有所收敛。记者近日从天河区获悉,为了加强“抢建违法”的宣传,该区城改办正向全区20个街道派发1000份《公告》,明确表示“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村民住宅和村集体经济物业一律拆除,不予补偿”。

 

  由于天河区多个城中村在接下来的几年将开始改造,导致部分村民产生了歪念,以为“建多补多”,便开始大肆抢建房屋。随后,天河区相关部门以及涉及的街道加大了控制违建的力度,并同时展开拆违行动。但少数村民因为对法律法规不太了解,依然试图冒险抢建以博拆迁补偿。区有关负责人觉得,这样既浪费村民的财力、物力,拆迁还要浪费政府资源和纳税人的钱,因此希望从加大宣传上制止村民抢建的发生。

 

  日前,针对部分村民“建多补多”的理解误区,为扩大“抢建违法”的宣传,天河区城改办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成本核算指引(试行)〉的通知》(穗旧改办53号),向全区20个街道派发1000份《公告》,在各街、村广泛张贴。《公告》中再次明确:“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村民住宅和村集体经济物业一律拆除,不予补偿”。适时引导村民正确认识违建、抢建现象,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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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抢建成风2007年6月30日后违建无补偿

2011-11-16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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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广州市天河区多个城中村掀起抢建风潮,经媒体曝光后有所收敛。记者近日从天河区获悉,为了加强“抢建违法”的宣传,该区城改办正向全区20个街道派发1000份《公告》,明确表示“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村民住宅和村集体经济物业一律拆除,不予补偿”。

 

  由于天河区多个城中村在接下来的几年将开始改造,导致部分村民产生了歪念,以为“建多补多”,便开始大肆抢建房屋。随后,天河区相关部门以及涉及的街道加大了控制违建的力度,并同时展开拆违行动。但少数村民因为对法律法规不太了解,依然试图冒险抢建以博拆迁补偿。区有关负责人觉得,这样既浪费村民的财力、物力,拆迁还要浪费政府资源和纳税人的钱,因此希望从加大宣传上制止村民抢建的发生。

 

  日前,针对部分村民“建多补多”的理解误区,为扩大“抢建违法”的宣传,天河区城改办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成本核算指引(试行)〉的通知》(穗旧改办53号),向全区20个街道派发1000份《公告》,在各街、村广泛张贴。《公告》中再次明确:“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村民住宅和村集体经济物业一律拆除,不予补偿”。适时引导村民正确认识违建、抢建现象,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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