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让2%股权-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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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让2%股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3年10月24日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6993

  挂牌价格

840.91837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1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天目西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林建岳

  成立时间

1993-10-25

  注册资本

美元  108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4235-6

  经营范围


建造、出租、出售公寓式办公用房及配套的商业、餐饮、娱乐用房和物业管理(经营商业、餐饮、娱乐另行单项审批)。

  职工人数

1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香港汉基百乐发展有限公司

  97%

  2

  上海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3

  上海汇贡经济发展总公司

  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04.528240万元

  -1329.353986万元

  -1329.35398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661.689268万元

  16789.800278万元

  6871.888990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95.230790万元

  -287.639100万元

  -276.35340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840.777541万元

  16639.534565万元

  8201.242976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731.578136万元

  -634.868494万元

  -634.86849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880.456438万元

  16643.435942万元

  6237.02049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国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27

  评估基准日

2013-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一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726.980785万元  

2726.980785万元  

  固定资产

20219.837880万元  

55756.146700万元  

  其它资产

11.861150万元  

11.861150万元  

  资产总计

22958.679815万元  

58494.988635万元  

  流动负债

2050.986244万元  

2050.986244万元  

  长期负债

14398.083817万元  

14398.083817万元  

  负债总计

16449.070061万元  

16449.070061万元  

  净资产

6509.609754万元  

42045.91857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40.91837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有2个股东,其中,1个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1个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40.91837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为外资受让并以外币支付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按照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支付等额外币)。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信息发布期内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近期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5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沪太路909弄26号5楼1室-15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171009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朱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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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6993 挂牌价格 840.91837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1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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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出让2%股权

2013-10-24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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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6993

  挂牌价格

840.918372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19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汉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天目西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林建岳

  成立时间

1993-10-25

  注册资本

美元  108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4235-6

  经营范围


建造、出租、出售公寓式办公用房及配套的商业、餐饮、娱乐用房和物业管理(经营商业、餐饮、娱乐另行单项审批)。

  职工人数

1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香港汉基百乐发展有限公司

  97%

  2

  上海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3

  上海汇贡经济发展总公司

  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04.528240万元

  -1329.353986万元

  -1329.35398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661.689268万元

  16789.800278万元

  6871.888990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95.230790万元

  -287.639100万元

  -276.35340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840.777541万元

  16639.534565万元

  8201.242976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731.578136万元

  -634.868494万元

  -634.86849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880.456438万元

  16643.435942万元

  6237.02049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国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27

  评估基准日

2013-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一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726.980785万元  

2726.980785万元  

  固定资产

20219.837880万元  

55756.146700万元  

  其它资产

11.861150万元  

11.861150万元  

  资产总计

22958.679815万元  

58494.988635万元  

  流动负债

2050.986244万元  

2050.986244万元  

  长期负债

14398.083817万元  

14398.083817万元  

  负债总计

16449.070061万元  

16449.070061万元  

  净资产

6509.609754万元  

42045.91857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40.91837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有2个股东,其中,1个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1个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40.91837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为外资受让并以外币支付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按照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支付等额外币)。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信息发布期内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近期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5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不夜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沪太路909弄26号5楼1室-15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3410000*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叶凌励

  联系电话

63410000-26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171009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朱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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