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出让部分资产-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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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出让部分资产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3年09月26日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873根Φ609钢支撑)  

  项目编号

W313SH10G2652

  挂牌价格

1644.3284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2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   4、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8、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会员和拍卖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设备资产

  设备机械

  名称

4873根Φ609钢支撑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闵行区[310112]

  规格型号

Φ609

  计量单位

根

  数量

4873

  主要功能用途

建筑工程中用于支撑

  现状分析

目前可以正常使用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无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地点

上海莲花南路3368号塘湾仓库露天堆场

  联系人信息

62261357 陆先生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久事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15

  评估基准日

2013-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4.012899万元  

1644.3284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附件“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873根Φ609钢支撑)清单”可下载查看。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873根Φ609钢支撑)清单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资产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评估基准日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为4.012899万元,系2009年609钢支撑改制费的摊余价值;评估的18种规格共计4873根Φ609钢支撑(理论重量6763.15吨),因购入和使用时间较长已无账面原值和摊余费用。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44.328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D.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交易双方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一周内自行完成标的的交付(交接),并签署《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0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衡山路12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久事集团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吴烈忆

  联系电话

63410000-149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周伟

  联系电话

63410000-22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261357

  受托机构联系人

陆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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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873根609钢支撑) 项目编号 W313SH10G2652 挂牌价格 1644.3284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2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财瑞产权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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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出让部分资产

2013-09-26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我要分享 ▼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873根Φ609钢支撑)  

  项目编号

W313SH10G2652

  挂牌价格

1644.3284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28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物权类别

设备机械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物权转让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物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我方承诺本次物权交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实施。   4、我方所提交的《物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5、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8、我方承诺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托会员和拍卖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设备资产

  设备机械

  名称

4873根Φ609钢支撑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闵行区[310112]

  规格型号

Φ609

  计量单位

根

  数量

4873

  主要功能用途

建筑工程中用于支撑

  现状分析

目前可以正常使用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无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地点

上海莲花南路3368号塘湾仓库露天堆场

  联系人信息

62261357 陆先生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久事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15

  评估基准日

2013-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4.012899万元  

1644.3284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附件“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873根Φ609钢支撑)清单”可下载查看。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4873根Φ609钢支撑)清单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资产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评估基准日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为4.012899万元,系2009年609钢支撑改制费的摊余价值;评估的18种规格共计4873根Φ609钢支撑(理论重量6763.15吨),因购入和使用时间较长已无账面原值和摊余费用。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44.328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物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D.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交易双方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一周内自行完成标的的交付(交接),并签署《物权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0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衡山路12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久事集团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物权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吴烈忆

  联系电话

63410000-149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周伟

  联系电话

63410000-22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财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261357

  受托机构联系人

陆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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