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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33% 股权

2013-04-24 14:38 |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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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佛山市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 股权 

项目编号

G313BJ1005497

挂牌价格

11699.572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证券时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即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5-1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市汇金恒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三水西南街广海大道中29号110) 

法定代表人

卢列 

成立时间

2005-12-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387956-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持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除外)。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佛山市汇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7%

2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33%

3

佛山市汇银金盛投资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939.82 

815.56 

29124.27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016.5 

892.23 

29124.2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30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057.5 

36107.17 

负债总计(万元)

653.92 

653.92 

产(万元)

28403.58 

35453.2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699.572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的相关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75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782576-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权比例

33%

拟转让产()权比例

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886 

批准单位名称

恒天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699.5725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即人民币3,509.87175 万元)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原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成功后,根据标的企业的发展策略追加相应投资用于整体项目开发。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成功后,应遵守公司章程,并保证在三年内不提出改变标的公司管理层结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境内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09.87175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华夏国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宋宁宁 

联系电话

18600368111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10-6629573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刘雪 

联系电话

010-66295675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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