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函通告: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产业升级、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民生福祉、实现综合、立体、全面的更新和提升,罗湖区部分已批规划的以旧住宅区改造为主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因拆迁谈判问题停滞不前,规划中的公共利益长期无法实现,已签约业主的回迁诉求日益强烈,现住户的生活环境日趋恶劣,滋生了大量安全隐患及社会不稳定因素。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两年后,仍因搬迁谈判未完成等原因未能确认项目实施主体的,经综合判断确有实施必要性和紧迫性,且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可以优先纳入征收范围。
此前,8月21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组织召开了通过整备征收方式推进旧住宅区更新项目论证会,邀请市法制办、市土地整备局、区法制办和中国政法大学、深圳大学、深圳国际仲裁院、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仲裁员、律师以及区人大代表参与了论证。
据悉,罗湖区已纳入更新计划的木头龙小区、金钻豪园两个城市更新项目是本次会议的论证对象,均属2010年4月首批列入全市老旧住宅区城市更新计划的8个项目之一。
会议指出,罗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总结专家论证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发挥政府能动作用,依法依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确保回迁房、城市更新公共利益落地,消除城市安全隐患,争取早日为社区居民创造出宜居宜业的优质环境。
而随后,罗湖又颁布了旧住宅改造新规:采取“民事协商+统一补偿+强制手段”。 |
深圳罗湖旧改:依法依规解决拆迁遗留 确保回迁等公共利益尽快落地
2017-09-04 |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 上一篇:深圳市委书记游说香港支持前海扩容至77平方公里
- 下一篇:二季度房地产信托现回暖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