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规则并无法律约束力,在信托行业资产超6万亿并不断增加的未来,这一规则迟早会被打破。因此在投资信托产品时,必须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有清醒的认识。此外,对于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也应以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对产品进行二次筛选,将潜在风险较大的产品摒除。
近期,鄂尔多斯的房地产信托项目风险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在煤炭价格低迷、稀土行业整顿、房地产调控、民间借贷风波等多重因素发酵下,曾一度推动鄂尔多斯房地产行业走向繁荣的投资需求骤然消失,当地房价大幅下跌,涉足鄂尔多斯房地产业务的信托公司及其产品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开始显现。
这里的风险,不仅是一般意义上因市场成交低迷、流动性不足而给如期兑付带来的风险,还有因房价大幅下跌,导致抵押品估值大幅下跌而给投资者本金安全带来的风险。有媒体统计显示,目前涉“鄂”地产信托产品总量约有25亿元,这部分产品的风险到底会有多大?可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
一是产品的具体情况,部分涉“鄂”地产信托产品隐含政府信用,如保障房、安居房项目等,在政府信用背书情况下,该部分产品的潜在风险被大幅削弱。另外,还有产品采用的是结构化(优先级、次级)设计,其中优先级资金仅占产品规模的一部分。
二是风险的传递链条,作为被严格管控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对于信托项目负有后期管理职责。在了解到可能发生兑付风险时,信托公司多数情况下会通过寻找接盘方、资金腾挪等方式提前化解,尤其是在当前“刚性兑付”的行业潜在规则下,谁都不愿成为打破规则的第一家。当然,也不排除出现最糟糕的情况,即个别信托公司涉“鄂”项目规模过大,导致风险转移或化解难度太大,而最终令风险传递到投资者环节。
总体来看,鄂尔多斯地产信托所涉及的资金量及风险,可能没有媒体所说的那样严峻,但无论对于信托行业还是投资者而言,都应是极大的警醒。防范风险的第一要务,始终是防患于未然,与其后期为项目可能发生风险而担忧奔波,不如在选择交易对手、选择投资产品时严格把关。对交易对手的甄选最为关键,其次才是产品结构及风控措施的安排。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必须真正做到实地尽职调查而非流于形式的书面报告,包括在建工程的真实状况、开发商背后的债务链条等。另一方面,投资者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规则并无法律约束力,在信托行业资产超6万亿并不断增加的未来,这一规则迟早会被打破。因此在投资信托产品时,必须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有清醒的认识,选择风险可识别、可控制、可忍受的产品。此外,对于当下蓬勃发展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也应真正担当起中立、客观的应有之义,以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对产品进行二次筛选,将潜在风险较大的产品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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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25亿房地产信托“警报”之鉴
2012-09-27 |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