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广东省内近2年有开发业绩或今后1年内(至2014年12月底止)有开发项目的合法企业。在2013年度内有相当的开发量和销售额。
2、资金实力雄厚,融资能力强,纳税情况良好,开发项目受市场欢迎,口碑好。
3、近5年内没有非 “不可抗力”因素迟延交楼现象发生,无烂尾楼,无涉及重大经济案件。
4、近5年内无严重侵害购房者权益事件发生,因购房纠纷诉讼至法院的败诉率在5%以下。
5、近5年内,能够从银行顺利获得贷款,还贷正常。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开发企业,均可填写附件《“第十三届广东地产资信20强”参评企业申报表》申报参加“第十三届(2014年度)广东地产资信20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