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公司出让100%股权-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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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公司出让100%股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4年05月16日

 

转让标的名称

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标的公司3687.47986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30-2

  挂牌价格

5645.915869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16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湖北

  标的所属行业

旅游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嘉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黄陂区木兰乡木兰湖

  法定代表人

梁业国

  成立时间

2005-02-0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76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135538-7

  经营范围


酒店经营管理,文化体育娱乐,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钢材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60%

  2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9.704781万元

  -509.70478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74.757246万元

  3727.047288万元

  1647.709958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8-31

  

  -315.626354万元

  -315.62635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066.412304万元

  3734.378700万元

  1332.03360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16

  评估基准日

2013-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730000万元  

6.06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5079.080000万元  

4706.09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26.560000万元  

1897.69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226.560000万元  

1879.690000万元  

  其它资产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311.370000万元  

6609.8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4433.800000万元  

4433.800000万元  

  长期负债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433.800000万元  

4433.800000万元  

  净资产

877.570000万元  

2176.0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76.04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645.915869万元,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958.436万元,标的公司3687.479869万元债权的价格为人民币3687.479869万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止到2013年1月31日,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东湖丽景酒店对标的公司的债权共计人民币3687.479869万元,其中34548460.24元系丽景酒店接管时转入的债务,1531966.83元系接管时转入的代垫费用,794371.62元系接管后发生的借款、借款利息及代垫的安保人员相关费用。现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东湖丽景酒店委托上级单位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在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的同时,一并转让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东湖丽景酒店对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债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说明出自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一)中天山庄已于2009年1月停业,大部分资产均处于闲置状态,少数资产处于报废状态;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天山庄所有房屋均为自建,因部分房屋报建时手续不全,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办证的相关费用;
(三)中天山庄部分房屋所占土地未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故对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其地上房屋建筑物全部纳入了评估范围;
(四)因中天山庄已停业3年,黄陂区供电局已停止对其供电,无法对设备进行开机检测,故本次评估主要向企业人员了解设备状态;
(五)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天山庄自2009年停业后未进行税务清理;
(六)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评估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
以下说明出自专项审计报告“重大事项说明”:
(一)中天山庄所属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清查后车辆1台,无车辆行驶证。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645.91586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人以3,687.479869万元的价格受让标的公司3,687.479869万元的债权,其他相应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47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55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嘉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3370122057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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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标的公司3687.47986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30-2 挂牌价格 5645.915869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16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湖北 标的所属行业 旅游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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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公司出让100%股权

2014-05-16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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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标的公司3687.479869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30-2

  挂牌价格

5645.915869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05-16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湖北

  标的所属行业

旅游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嘉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武汉木兰湖中天山庄渡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黄陂区木兰乡木兰湖

  法定代表人

梁业国

  成立时间

2005-02-0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76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135538-7

  经营范围


酒店经营管理,文化体育娱乐,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钢材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60%

  2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9.704781万元

  -509.70478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74.757246万元

  3727.047288万元

  1647.709958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8-31

  

  -315.626354万元

  -315.62635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066.412304万元

  3734.378700万元

  1332.03360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16

  评估基准日

2013-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730000万元  

6.06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5079.080000万元  

4706.09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26.560000万元  

1897.69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226.560000万元  

1879.690000万元  

  其它资产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311.370000万元  

6609.8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4433.800000万元  

4433.800000万元  

  长期负债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433.800000万元  

4433.800000万元  

  净资产

877.570000万元  

2176.0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76.04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645.915869万元,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958.436万元,标的公司3687.479869万元债权的价格为人民币3687.479869万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止到2013年1月31日,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东湖丽景酒店对标的公司的债权共计人民币3687.479869万元,其中34548460.24元系丽景酒店接管时转入的债务,1531966.83元系接管时转入的代垫费用,794371.62元系接管后发生的借款、借款利息及代垫的安保人员相关费用。现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东湖丽景酒店委托上级单位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在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的同时,一并转让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东湖丽景酒店对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债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说明出自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一)中天山庄已于2009年1月停业,大部分资产均处于闲置状态,少数资产处于报废状态;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天山庄所有房屋均为自建,因部分房屋报建时手续不全,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办证的相关费用;
(三)中天山庄部分房屋所占土地未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故对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其地上房屋建筑物全部纳入了评估范围;
(四)因中天山庄已停业3年,黄陂区供电局已停止对其供电,无法对设备进行开机检测,故本次评估主要向企业人员了解设备状态;
(五)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天山庄自2009年停业后未进行税务清理;
(六)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评估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
以下说明出自专项审计报告“重大事项说明”:
(一)中天山庄所属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清查后车辆1台,无车辆行驶证。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645.91586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人以3,687.479869万元的价格受让标的公司3,687.479869万元的债权,其他相应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47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1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55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嘉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3370122057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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