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出让30%股权-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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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出让30%股权

广州产权交易所  2013年09月06日

 

 

标的名称

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GD2000084

挂牌价格(万元)

5668.000000

首次登载报刊

《南方日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9-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佛山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301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成立时间

2008-10-29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8133001-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

职工人数

41人其中:在岗41人离退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18.000000 %

2

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2.000000 %

3

广州颐隆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00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200.723578

-202.293876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9282.310829

11661.115709

7621.19512

审计机构

广州振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3-07-31

0

-76.25708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22360.550362

14815.612323

7544.93803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28

评估基准日

2013-01-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4701.78

 

负债总计(万元)

17100.62

 

净资产(万元)

7601.16

18890.8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667.258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州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不参与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303室之一

法定代表人

刘继辉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145460-2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批复;批准文号:穗南区国资复【2013】97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704房

法定代表人

金雨雁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145425-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批复;批准文号:穗南区国资复【2013】97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668.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已清楚并认可转让方对丽佰嘉公司的出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受让方承诺在受让股权的同时无条件承担转让方作为丽佰嘉公司原股东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且受让方不能因承担该义务责任而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核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诚意金中的人民币550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和诚意金余额人民币4450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按照规定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或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不予退还,在扣除应由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需承担转让方为此项股权挂拍所产生的包括并不限于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4、受让方必须承诺,丽佰嘉公司现有员工全部由股权转让后的丽佰嘉公司接收,并保证工龄连续计算,整体待遇不低于股权转让前的水平。
5、受让方在受让丽佰嘉公司18%和12%股权的同时,并承接转让方原来在丽佰嘉公司里的债务。
6. 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标的公司转让股权的竞购。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550.000000

交纳方式

其他: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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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GD2000084 挂牌价格 ( 万元 ) 5668.000000 首次登载报刊 《南方日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9-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佛山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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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出让30%股权

2013-09-06 | 广州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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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GD2000084

挂牌价格(万元)

5668.000000

首次登载报刊

《南方日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9-0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9-30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广东-佛山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丽佰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301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成立时间

2008-10-29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8133001-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

职工人数

41人其中:在岗41人离退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18.000000 %

2

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2.000000 %

3

广州颐隆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00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200.723578

-202.293876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9282.310829

11661.115709

7621.19512

审计机构

广州振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3-07-31

0

-76.25708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22360.550362

14815.612323

7544.93803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28

评估基准日

2013-01-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4701.78

 

负债总计(万元)

17100.62

 

净资产(万元)

7601.16

18890.8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667.258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州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不参与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南沙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303室之一

法定代表人

刘继辉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145460-2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批复;批准文号:穗南区国资复【2013】97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富汇街3号704房

法定代表人

金雨雁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9145425-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批复;批准文号:穗南区国资复【2013】97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668.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已清楚并认可转让方对丽佰嘉公司的出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受让方承诺在受让股权的同时无条件承担转让方作为丽佰嘉公司原股东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且受让方不能因承担该义务责任而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核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诚意金中的人民币550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和诚意金余额人民币4450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按照规定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或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不予退还,在扣除应由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需承担转让方为此项股权挂拍所产生的包括并不限于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意见书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4、受让方必须承诺,丽佰嘉公司现有员工全部由股权转让后的丽佰嘉公司接收,并保证工龄连续计算,整体待遇不低于股权转让前的水平。
5、受让方在受让丽佰嘉公司18%和12%股权的同时,并承接转让方原来在丽佰嘉公司里的债务。
6. 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标的公司转让股权的竞购。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550.000000

交纳方式

其他: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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