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受到限制的情况;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决定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1992-03-20
所在地区
广州市
注册地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雅景大厦2-3号地下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集体所有制企业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集体所有制
注册资本
350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邓梯贤
经营规模
组织机构代码
19108989-5
经营范围
房地产投资开发,商品房销售
职工人数
1人 ,其中:在岗1人,离退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经济办公室
100%
三、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广州市鑫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政府
核准□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07
评估基准日
2012-05-31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州市安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结果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0.00万元
固定资产
总资产
流动负债
63.353092万元
76.647731万元
总负债
净资产
-63.353092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四、财务信息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 度 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季报□ 月报√)
报表日期 2012年7月31日
0万元
-76.647731万元
五、其他披露信息
内部审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关于同意转让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建设开发公司100%股权的函》
重要信息 披露
管理层披露内容
管理层是否拟参与受让
参与 □ 不参与 □ (如管理层拟参与受让,另须填写《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经济办公室向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政府提交截止至2012年5月31日的《关于剥离资产负债的请示》及2012年7月31日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政府同意请示,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经济服务办公室将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建设开发公司历年形成的账面资产和债务剥离给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经济发展公司托管,剥离后资产总额为0元。 2、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穗国土闲收处[2008]11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无偿收回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建设开发公司闲置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广花路以西雅瑶镇旧村谭口田路段,项目为商住楼,面积679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3、成交后,由转让方承担标的公司未剥离债务766,477.31元,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100%产权后,仍需承担公司除原未剥离债务766,477.31元外的或有债务。 4、标的公司因债务已被起诉至花都区人民法院,尚在诉讼中,胜诉可能性较小,已考虑已诉债务本金,其债务利息尚未考虑,应由受让后标的公司承担。 5、标的公司的税务证已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过期,营业执照因场地原因未能通过2011年年检、房地产开发资质已失效。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B、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C、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A、网络竞价(□多次竞价 □一次竞价 □权重竞价)□B、拍卖 □C、招投标 √D、其他 (□专家评审、□其他竞价方式)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条件为标的产权交易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所提受让意向须满足该基本条件,在不低于基本条件所确定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基本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受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0.90080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方按标的公司现状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公司现状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 3、标的公司职工由转让方负责安置,并由转让方承担安置费用; 4、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审计费用、法律意见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天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6、转让前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接。自评估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至标的公司转让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止,因标的公司盈利增加的净资产转让方不予收回,因标的公司亏损减少的净资产转让方不予补足,均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按现状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万元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交纳。
交纳形式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本票 □银行保单 √其他
七、转让方信息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本地企业
类型
非国资
法人 √ 自然人□
监管(非国资类型为非必填)
国资监管类型
央企 □ 非央企√
国资监管机构
□A、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B、其他中央部委监管□C、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D、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E、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F、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经济服务办公室
注册地(住所)
广东广州
注册资本(万元)
政府部门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法人
其他
小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转让价格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号
《关于转让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建设开发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批准类型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职代会决议 □其他: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职代会决议 √其他: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决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20-89160865
交易机构传真
020-89160999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建设开发公司转让100%产权
2012-11-23 | 广州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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