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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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国土告字[2012]0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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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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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99.2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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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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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路东侧、湘阳街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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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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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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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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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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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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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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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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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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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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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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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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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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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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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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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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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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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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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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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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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的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娄规开条[2012]21号该地块的拍卖时间:2012年11月7日10时该地块的容积率: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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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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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国土告字[2012]09号-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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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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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10.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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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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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路东侧、湘阳街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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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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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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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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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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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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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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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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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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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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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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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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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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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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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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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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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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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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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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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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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的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娄规开条[2012]23号拍卖时间:2012年11月7日10时容积率: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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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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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国土告字[2012]09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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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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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45.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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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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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阳街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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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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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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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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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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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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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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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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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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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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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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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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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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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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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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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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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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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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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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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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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的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娄规开条[2012]24号该地块的拍卖时间:2012年11月7日10时该地块的容积率: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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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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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国土告字[2012]09号-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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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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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79.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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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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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茅街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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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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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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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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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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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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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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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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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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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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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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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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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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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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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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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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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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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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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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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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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的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娄规开条[2012]14号该地块的拍卖时间:2012年11月7日10时该地块的容积率: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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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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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国土告字[2012]09号-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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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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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75.5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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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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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阳街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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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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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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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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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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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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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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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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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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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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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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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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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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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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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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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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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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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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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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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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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的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娄规开条[2012]15号该地块的拍卖时间:2012年11月7日15时该地块的容积率: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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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15日 至 2012年11月06日 到 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政务窗口咨询查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0月15日 至 2012年11月06日 到 娄底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0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11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1月07日10时00分 在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产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竞买保证金全额注入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帐户,交纳一亿元保证金可参与上述十宗土地任意宗地的竞买。请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之前,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咨询宗地情况。经审查符合资格后,竞买申请方为有效。
(二)土地成交总价款全额注入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办理手续时应交的有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三)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每宗地对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四)宗地按土地现状出让,宗地内及周边的工农矛盾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五)有关本次拍卖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竞买须知》。
(六)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8258181、825818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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