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拍卖出让5幅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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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拍卖出让5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地会  2012年06月02日

 

 

      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GC2012002

宗地面积:

 103324.9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湛江市坡头区柏西南路东侧、海湾南路北侧、旦黎南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起始价:

 300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地块编号:PGC2012002 2、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柏西南路东侧、海湾南路北侧、旦黎南路西侧3、出让面积:103324.92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10332.492平方米,住宅用地92992.428平方米4、用途:商服及住宅用地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6、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应不超过309974.76平方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在确保5%的用地面积用于建设立体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前提下,绿地率可按≥30%控制。建筑限高在80米以内。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2]172号文。7、代建工程:海湾南路(奋勇大道至沿海大道段)须由受让人无偿出资与本宗土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道路建成后不得封闭使用,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有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代建合同执行。8、交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50%;6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9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12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10%;在期限内支付出让金的,不须支付利息。9、交地时间:第一期出让价款(即总出让金的50%)付清后15天内交付10、拍卖起叫价:30000万元11、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12、有无底价:有底价

 

宗地编号:

 PGC2012003

宗地面积:

 80692.9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旦黎南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起始价:

 250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地块编号:PGC2012003 2、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旦黎南路西侧3、出让面积:80692.93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8069.293平方米,住宅用地72623.637平方米4、用途:商服及住宅用地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6、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不超过280644.4平方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在确保5%的用地面积用于建设立体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前提下,绿地率可按30%控制。建筑限高在100米以内。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2]173号文。7、代建工程:256.53平方米城市道路及36729.16平方米规划道路须由受让方无偿出资与本宗土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好后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有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代建合同执行。8、交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50%;6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10%;9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12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在期限内支付出让金的,不须支付利息。9、交地时间:第一期出让价款(即总出让金的50%)付清后15天内交付10、拍卖起叫价:25000万元11、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12、有无底价:有底价

 

宗地编号:

 PGC2012004

宗地面积:

 70525.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奋勇大道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起始价:

 210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地块编号:PGC2012004 2、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奋勇大道西侧3、出让面积:70525.73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7052.573平方米,住宅用地63473.157平方米4、用途:商服及住宅用地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6、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43231.69平方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在确保5%的用地面积用于建设立体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前提下,绿地率可按30%控制。建筑限高在100米以内。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2]171号文。7、代建工程:4347.6平方米绿化带用地须由受让方无偿出资建设,建好后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用地西侧规划的36米宽城市道路(海湾大道至海湾南路之间路段)和用地南侧规划的24米宽城市道路(旦黎南路至奋勇大道之间路段)由受让人无偿出资与本宗土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道路建成后不得封闭使用,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有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代建合同执行。8、交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50%;6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30%;9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在期限内支付出让金的,不须支付利息9、交地时间:第一期出让价款(即总出让金的50%)付清后15天内交付10、拍卖起叫价:21000万元11、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12、有无底价:有底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07日 至 2012年06月26日 到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01日 至 2012年06月26日 到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25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在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三宗地块竞买须知事项:
    1、本次拍卖的三宗土地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6月25日1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的,无报名参与竞买的资格。一份履约保证金只能参与竞买一宗土地使用权,有意竞买两宗或三宗土地使用权者,必须对应缴纳二份或三份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会的三宗土地宗地拍卖顺序为PGC2012002、PGC2012003、PGC2012004。该三宗地对应的报名截止时间依次分别为:2012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前;PGC2012002号地块拍卖结束后20分钟前;PGC2012003号地块拍卖结束后20分钟前。未竞得上一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当场报名参加下一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的,可申请将其为上一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竞买下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履约保证金。
    3、其他需说明的交易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工作由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2012年6月12日下午3时正,交易中心将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三)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
    (四)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市城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44—604001040016006
    账户二:广发行湛江开发区支行
    账号:109005516010001781
    账户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
    账号:44001688638053007014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
    联 系 人:黄敏 林婕
    联系电话:0759-3377383、3399193
    开户单位: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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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GC2012002 宗地面积: 103324.9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湛江市坡头区柏西南路东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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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拍卖出让5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2-06-02 | 中地会

我要分享 ▼

 

 

      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GC2012002

宗地面积:

 103324.9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湛江市坡头区柏西南路东侧、海湾南路北侧、旦黎南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起始价:

 300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地块编号:PGC2012002 2、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柏西南路东侧、海湾南路北侧、旦黎南路西侧3、出让面积:103324.92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10332.492平方米,住宅用地92992.428平方米4、用途:商服及住宅用地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6、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应不超过309974.76平方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在确保5%的用地面积用于建设立体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前提下,绿地率可按≥30%控制。建筑限高在80米以内。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2]172号文。7、代建工程:海湾南路(奋勇大道至沿海大道段)须由受让人无偿出资与本宗土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道路建成后不得封闭使用,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有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代建合同执行。8、交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50%;6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9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12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10%;在期限内支付出让金的,不须支付利息。9、交地时间:第一期出让价款(即总出让金的50%)付清后15天内交付10、拍卖起叫价:30000万元11、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12、有无底价:有底价

 

宗地编号:

 PGC2012003

宗地面积:

 80692.9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旦黎南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起始价:

 250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地块编号:PGC2012003 2、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旦黎南路西侧3、出让面积:80692.93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8069.293平方米,住宅用地72623.637平方米4、用途:商服及住宅用地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6、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不超过280644.4平方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在确保5%的用地面积用于建设立体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前提下,绿地率可按30%控制。建筑限高在100米以内。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2]173号文。7、代建工程:256.53平方米城市道路及36729.16平方米规划道路须由受让方无偿出资与本宗土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好后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有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代建合同执行。8、交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50%;6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10%;9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12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在期限内支付出让金的,不须支付利息。9、交地时间:第一期出让价款(即总出让金的50%)付清后15天内交付10、拍卖起叫价:25000万元11、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12、有无底价:有底价

 

宗地编号:

 PGC2012004

宗地面积:

 70525.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奋勇大道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00万元

 

 

起始价:

 210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地块编号:PGC2012004 2、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南侧、奋勇大道西侧3、出让面积:70525.73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7052.573平方米,住宅用地63473.157平方米4、用途:商服及住宅用地5、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6、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43231.69平方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在确保5%的用地面积用于建设立体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前提下,绿地率可按30%控制。建筑限高在100米以内。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湛城规(规划)[2012]171号文。7、代建工程:4347.6平方米绿化带用地须由受让方无偿出资建设,建好后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用地西侧规划的36米宽城市道路(海湾大道至海湾南路之间路段)和用地南侧规划的24米宽城市道路(旦黎南路至奋勇大道之间路段)由受让人无偿出资与本宗土地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道路建成后不得封闭使用,须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具体建设要求和交付方式按有关部门与受让方签订的代建合同执行。8、交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50%;6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30%;90天内支付总出让金的20%;在期限内支付出让金的,不须支付利息9、交地时间:第一期出让价款(即总出让金的50%)付清后15天内交付10、拍卖起叫价:21000万元11、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12、有无底价:有底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07日 至 2012年06月26日 到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01日 至 2012年06月26日 到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25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在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三宗地块竞买须知事项:
    1、本次拍卖的三宗土地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6月25日1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的,无报名参与竞买的资格。一份履约保证金只能参与竞买一宗土地使用权,有意竞买两宗或三宗土地使用权者,必须对应缴纳二份或三份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会的三宗土地宗地拍卖顺序为PGC2012002、PGC2012003、PGC2012004。该三宗地对应的报名截止时间依次分别为:2012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前;PGC2012002号地块拍卖结束后20分钟前;PGC2012003号地块拍卖结束后20分钟前。未竞得上一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当场报名参加下一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的,可申请将其为上一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竞买下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履约保证金。
    3、其他需说明的交易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工作由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2012年6月12日下午3时正,交易中心将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三)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
    (四)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市城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44—604001040016006
    账户二:广发行湛江开发区支行
    账号:109005516010001781
    账户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
    账号:44001688638053007014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
    联 系 人:黄敏 林婕
    联系电话:0759-3377383、3399193
    开户单位: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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