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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1年06月24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1年7月2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大厅,以一次竞价和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A933-0731等5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1年6月16日起至2011年7月8日止,一次竞价的报价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15:00起至15:20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公告所称“房价”是指上述宗地安居型商品房的最高销售基准价格。

上述宗地中A904-0270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和履约保证金将于公告期内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次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以各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并遵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宗地开发建设的相关要求。

(四)竞买申请人应按照已公示的《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销售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的内容和格式,在竞买申请时提交《承诺书》,并在成交后与市住房保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任务书》。

成交后,竞得人应按上述《承诺书》、《任务书》的具体要求进行建设、管理、销售。

(五)本次出让宗地安居型商品房的产权管理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出让宗地应在2011年10月30日前开工。

(七)本次出让宗地可按规定以预售方式销售。

(八)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总地价款或选择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应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地价款的50%,余款1年内一次性付清,并按《出让合同》签订之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余款利息。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在深圳注册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但在我市存在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行为的企业法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将本公告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为2011年

7月19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1: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755906676710666;

开户行2: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帐号:4000023319216888881;

开户行3: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二)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在2011年7月19日17时30分前,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承诺书》等竞买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一次竞价须知》(以下简称《竞价须知》)。

 

(三)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

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交易中心将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本次出让宗地采取定地价、竞“房价”,即按照本公告已确定的地价不变和“房价”报价最低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房价”挂牌起始价。

 

      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价期内,凭《参加竞买通知书》,参加报价。本次出让采用一次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竞价程序和规则详见《竞价须知》。

 

六、其他

 

      本次出让宗地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本公告、《竞价须知》及《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样本)。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宗地安居型商品房建设、管理、销售等相关问题的,请向市住房建设局提出;需咨询宗地出让程序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住房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咨询电话:(0755)83788096。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咨询电话:(0755)27814435。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咨询电话:(0755)28918511。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咨询电话:(0755)23466624;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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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1-06-24 | 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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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1年7月2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大厅,以一次竞价和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A933-0731等5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1年6月16日起至2011年7月8日止,一次竞价的报价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15:00起至15:20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公告所称“房价”是指上述宗地安居型商品房的最高销售基准价格。

上述宗地中A904-0270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和履约保证金将于公告期内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次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以各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并遵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宗地开发建设的相关要求。

(四)竞买申请人应按照已公示的《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销售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的内容和格式,在竞买申请时提交《承诺书》,并在成交后与市住房保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任务书》。

成交后,竞得人应按上述《承诺书》、《任务书》的具体要求进行建设、管理、销售。

(五)本次出让宗地安居型商品房的产权管理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出让宗地应在2011年10月30日前开工。

(七)本次出让宗地可按规定以预售方式销售。

(八)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总地价款或选择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应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地价款的50%,余款1年内一次性付清,并按《出让合同》签订之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余款利息。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在深圳注册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但在我市存在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行为的企业法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将本公告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为2011年

7月19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1: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755906676710666;

开户行2: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帐号:4000023319216888881;

开户行3: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二)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在2011年7月19日17时30分前,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承诺书》等竞买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一次竞价须知》(以下简称《竞价须知》)。

 

(三)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

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交易中心将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本次出让宗地采取定地价、竞“房价”,即按照本公告已确定的地价不变和“房价”报价最低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房价”挂牌起始价。

 

      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价期内,凭《参加竞买通知书》,参加报价。本次出让采用一次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竞价程序和规则详见《竞价须知》。

 

六、其他

 

      本次出让宗地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本公告、《竞价须知》及《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样本)。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宗地安居型商品房建设、管理、销售等相关问题的,请向市住房建设局提出;需咨询宗地出让程序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住房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咨询电话:(0755)83788096。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咨询电话:(0755)27814435。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咨询电话:(0755)28918511。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咨询电话:(0755)23466624;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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