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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轮番上阵 高房价到底“鹿死谁手”(3)

2011-06-08 08:3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我要分享

 

  6月1日起,江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将正式推行,商品房、二手房和保障性住房均要求一房一价明码标示。随着政策的有效落实,整个房地产市场将更加规范,与此同时购房者能进一步透明消费。开发商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包括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以及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配套情况。

 

  5月末,上海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明确了上海"一房一价"细则。凡在本市的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细则实行明码标价,二手房明码标价参照细则执行。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楼盘促销和停车位销售都要明码标价。

 

  武汉虽从5月初开始执行一房一价,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武汉市成立40多个检查小组,对全市200多家楼盘摸底检查,九成楼盘标示信息不全。销售状态、装修情况、户型、公摊面积、层高、绿化率等信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标。5月30日,武汉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从6月份开始,将专项检查商品房明码标价的九项不规范行为,违者重罚50万元。重点查处的行为包括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或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等九项行为。

 

  烟台物价部门规定,5月底所有开发商都要把"一房一价"上墙公示。物价部门将在6月1日开始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只要没上墙公示,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要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房产税打替补

 

  有望成高房价"撒手锏"

 

  每一轮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化的讨论都是从人声鼎沸到悄无声息,这一次也不例外,房产税征收范围年内难以扩大似已成为共识。虽说房产税试点扩大势在必行,但试点的扩大肯定是在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而如今,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尚在推进中。

 

  有消息称,除了上海和重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今年将不再增加试点城市。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主要精力是继续完善房地产批量评税,并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征收上应用。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5月28日也表示,重庆房产税将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他还披露,重庆市的房产税改革将在1年至2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并结合上海市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将两地房产税试点方案的"修改版"在全国推广。

 

  北京下半年或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促成了这一轮对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的热烈讨论。不过5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从目前上海及重庆两个城市开征房产税试点来看,房产税又存在涉及面广、对利益的影响复杂、缺少代征代缴机制、征税成本较高等问题,所以全面开征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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