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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信息大限已过响应者寥寥 捆绑模式遇冷

2011-06-10 14:27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我要分享

 

  根据住建部规定,6月9日是各地政府公布保障房建设信息的最后期限。截至6月8日,仅有天津、合肥等少数城市有所响应。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大部分城市仍未公布保障房建设具体信息。

 

  按照原定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但最新数据显示,保障房整体开工率不到3成,土地与资金短缺仍为最大障碍。

 

  在空前的保障房建设压力下,各地政府陆续推出商品住宅地块配建保障房的模式,期望一举解决保障房建设中土地、资金双重短缺的难题。然而,普遍的土地流拍和低价成交令土地市场步入低谷,“捆绑”模式遭遇尴尬。

 

      政策

 

  “捆绑”配建成硬性规定

 

  “十二五”规划提出,未来5年中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2011全年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业已下达到各省市;并明确要求本年度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面积为7 .74万公顷,与2010年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增加了近140%。

 

  据测算,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所需资金约为1.3万亿元,中央财政初步安排的资金为1030亿,前期追加部分仅为280亿。保障房任务分摊到各省市后,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提高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资金。

 

  在资金压力之下,各地普遍的做法是,在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出让中“捆绑”保障房性质地块。

 

  目前,在北京、广州、杭州、石家庄、兰州等地“捆绑”模式已经陆续推行。西安、福州、邢台等地则出台硬性规定,要求新出让的“所有商品房地块”必须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例如,邢台市要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10%以上,并将保障房配建要求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

 

  杭州今年将计划供应4500亩的经营性用地,其中10%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一位官员表示,杭州此后将根据地块的区位、大小、周边配套等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等多种方式配建或代建保障性住房。

 

  石家庄于5月集中出让的这9宗地块均为住宅或商服住宅用地,其中6地块公告中明确须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一位业内人士说,商品房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已经成为各地惯用的做法,配建的具体比例则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而国内各个城市的标准一般在3%到5%之间。相当于一个10万平方米的楼盘中,最多需要配建5%即50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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