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可抵押融资-中地会
中地会 > 房产金融 >

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可抵押融资

中国网  2015年08月24日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称,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对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机制。

 

    指导意见称,在推进“两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两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内发放中长期贷款,有效增加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鼓励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做好风险保障。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

 

    指导意见还要求,人民银行要支持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参与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

 

    对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推进,将坚持“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原则。“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要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先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广。涉及被突破的相关法律条款,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执行。同时,试点工作要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触屏版 电脑版 顶部↑
  • 手机中地会网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称,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
/zdh/images/defaultpic.gif
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可抵押融资-中地会
  • 网站地图
  • 收藏
  • 加入中地会
  • 首页
  • 早晨快讯
  • 高层决策
  • 要闻要点
  • 高层动态
  • 政策发文
  • 楼市动态
  • 房产金融
  • 专家顾问
  • 理事动态
  • 历届专题
  • 领导致辞
  • 峰会主讲
  • 媒体热评
中地会 > 房产金融 > 正文

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可抵押融资

2015-08-24 | 中国网

我要分享 ▼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称,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对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机制。

 

    指导意见称,在推进“两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两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内发放中长期贷款,有效增加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鼓励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做好风险保障。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

 

    指导意见还要求,人民银行要支持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参与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

 

    对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推进,将坚持“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原则。“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要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先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广。涉及被突破的相关法律条款,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执行。同时,试点工作要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分隔线----------------------------
  • 上一篇:养老金获准入市比例最高限30%
  • 下一篇:广州公积金缴存余额1186亿APP服务9月投入使用
------分隔线----------------------------

相关阅读

·广东省83个白名单项目已放贷119亿元   24-04-18
·国有行多数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增加 中行增超千亿   24-04-03
·2023年末广东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09万亿元   24-04-03
·公司信用类债券是实体企业第二大融资渠道   24-03-18
·广州房地产融资第二批“白名单”纳入116个项目   24-03-18
热点内容
  • 银监会:完善存贷比监管 推动修订商业
  • 美联储声明全文:降息25个基点 为十年
  • 广州住房公积金吃紧:当月贷款额度半天
  • 企业境内上市或将取消盈利要求
  • “深港通”下半年推出 准备工作7月底完
  • 上市银行年报显示:手机银行客户规模达
  • 外管局: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
  • 4月份全国首套房平均房贷利率降至4.52%
  • 国务院十项新政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
  • 济南:外省缴公积金可回济贷款 年轻人

Copyright 中地会版权所有 关于中地会 | 联系我们 | 电话:020-22008999 邮箱:8999@zhongdi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