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平抑过度投资,不会“买得起住不起”-中地会
中地会>热点综述>

“物业税”平抑过度投资,不会“买得起住不起”

  2009年06月17日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提法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有关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的讨论经年有余,不久前才稍见降温,这一次却意外地出现在发改委的文件当中,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的出台或许提上了日程。
 
开征物业税将重创高房价?
设立物业税的目的之一,是抑制住宅投资行为,并通过抑制需求平抑房价上涨。曾经有乐观的估计称,物业税开征后,房价大约能下降20-40%左右。其根据为,在目前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有30%-40%是缴了各种税费。因此,物业税开征的支持者认为,国内物业税的开征,基本上将借鉴许多国家采用的逐年缴纳办法,以财产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理论上开发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使得现在的房价更趋于合理化。因此,对于那种还没有买房的人来说,开征物业税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有学者甚至表示“开征物业税将重创高房价”。
但这种说法也遇到了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声。一些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房价下降与否,是一个市场行为,物业税对平抑房价是个有利因素,但需要其他因素的相互配合。
有学者表示,如果现在开征物业税,可能将推动新一轮房价上涨,而不是某些人预期的“调节平抑高房价”。有专家说,不应天真地以为,由于政府不向发展商收取一次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发展商在向购房者售房时,售价就不会包括由土地级差效益决定的地价吧?房价高低,仍会主要由土地位置与环境决定。这时人们就会发现,开征物业税或实施年租制,不仅难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反而有可能加重购房者的负担。因此,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税收方面政府应该在流转税环节上下功夫,而且这种方式对抑制房价上涨的效果,或许比物业税要明显。
而在众说纷纭之中,物业税更成了民间议论的焦点,具体实际效果究竟如何更让人期盼。
 
不会出现“买得起住不起”
有购房者担心,眼下许多购房者购房是贷款的,本来就是“房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再让他们交纳物业税,岂非“屋漏偏遭连日雨”?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开征物业税,使得所有业主的房屋使用成本增加了,会不会出现“买得起住不起”的情况。
大多数专家对此却表示了一致的态度,认为这种担心是杞人忧天。从国际惯例看,物业税的征收都有一定的底线,主要是对投资、出租等经营性房屋在拥有环节征收,而对自住房屋,则采取免征或少征的做法。对于自住型房屋购买者来讲,开征物业税是利好。因为在购买环节,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而在拥有环节,税负也会很轻甚至没有。而对投资类住房的购买者而言,他们应该为占有更多的资源而付出相应的费用。
 
真正出台尚需时日
在许多西方国家,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在美国,整个房地产的财富占私人财富的55%,财产税占县一级政府收入的68%,市镇政府收入的53%,学区政府收入的68%。而中国地方政府目前并没有主体税种,1995至2005年期间的财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仅为7.36%。
有专家认为,尽管波折不断,但物业税开征是早晚的事。因为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有资产就要征税”。但是,物业税开征,绝非一个简单的房地产领域的税费合并过程,而直接决定着诸多现实状况的变革。
物业税是新增的一种新税,在没有减少其他税的前提下征收,或者纳税人缺乏为财产纳税的文化传统与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不应仓促出台物业税,否则可能出现大面积欠税。有财税专家预测,真正开征房地产物业税至少还要一段时间,而且不会完全照搬国外的模式,征收额度不会太大。他们认为,物业税应该承担房地产宏观调控功能,一旦推出,就要对全国过快上涨的房价起到抑制作用。
 

顶部↑
  • 手机中地会网
  • 粤ICP备10024795号-2 中地会版权所有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提法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有关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的讨论经年有余,不久前才稍见降温,这一次却意外地出现在发改委的文件当中,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
/dczx/images/defaultpic.gif
“物业税”平抑过度投资,不会“买得起住不起”-中地会
  • 网站地图
  • 收藏
  • 加入中地会
  • 首页
  • 要闻要点
  • 理事动态
  • 楼市动态
  • 房产金融
  • 政策发文
  • 专家顾问
  • 领导讲话
  • 历届20强
  • 历届10强
  • 媒体热评
  • 权威观点
  • 高层决策
  • 数据报告
中地会>热点综述> 正文

“物业税”平抑过度投资,不会“买得起住不起”

2009-06-17 | 来源:

我要分享 ▼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提法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有关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的讨论经年有余,不久前才稍见降温,这一次却意外地出现在发改委的文件当中,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的出台或许提上了日程。
 
开征物业税将重创高房价?
设立物业税的目的之一,是抑制住宅投资行为,并通过抑制需求平抑房价上涨。曾经有乐观的估计称,物业税开征后,房价大约能下降20-40%左右。其根据为,在目前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有30%-40%是缴了各种税费。因此,物业税开征的支持者认为,国内物业税的开征,基本上将借鉴许多国家采用的逐年缴纳办法,以财产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理论上开发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使得现在的房价更趋于合理化。因此,对于那种还没有买房的人来说,开征物业税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有学者甚至表示“开征物业税将重创高房价”。
但这种说法也遇到了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声。一些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房价下降与否,是一个市场行为,物业税对平抑房价是个有利因素,但需要其他因素的相互配合。
有学者表示,如果现在开征物业税,可能将推动新一轮房价上涨,而不是某些人预期的“调节平抑高房价”。有专家说,不应天真地以为,由于政府不向发展商收取一次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发展商在向购房者售房时,售价就不会包括由土地级差效益决定的地价吧?房价高低,仍会主要由土地位置与环境决定。这时人们就会发现,开征物业税或实施年租制,不仅难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反而有可能加重购房者的负担。因此,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税收方面政府应该在流转税环节上下功夫,而且这种方式对抑制房价上涨的效果,或许比物业税要明显。
而在众说纷纭之中,物业税更成了民间议论的焦点,具体实际效果究竟如何更让人期盼。
 
不会出现“买得起住不起”
有购房者担心,眼下许多购房者购房是贷款的,本来就是“房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再让他们交纳物业税,岂非“屋漏偏遭连日雨”?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开征物业税,使得所有业主的房屋使用成本增加了,会不会出现“买得起住不起”的情况。
大多数专家对此却表示了一致的态度,认为这种担心是杞人忧天。从国际惯例看,物业税的征收都有一定的底线,主要是对投资、出租等经营性房屋在拥有环节征收,而对自住房屋,则采取免征或少征的做法。对于自住型房屋购买者来讲,开征物业税是利好。因为在购买环节,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而在拥有环节,税负也会很轻甚至没有。而对投资类住房的购买者而言,他们应该为占有更多的资源而付出相应的费用。
 
真正出台尚需时日
在许多西方国家,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在美国,整个房地产的财富占私人财富的55%,财产税占县一级政府收入的68%,市镇政府收入的53%,学区政府收入的68%。而中国地方政府目前并没有主体税种,1995至2005年期间的财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仅为7.36%。
有专家认为,尽管波折不断,但物业税开征是早晚的事。因为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有资产就要征税”。但是,物业税开征,绝非一个简单的房地产领域的税费合并过程,而直接决定着诸多现实状况的变革。
物业税是新增的一种新税,在没有减少其他税的前提下征收,或者纳税人缺乏为财产纳税的文化传统与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不应仓促出台物业税,否则可能出现大面积欠税。有财税专家预测,真正开征房地产物业税至少还要一段时间,而且不会完全照搬国外的模式,征收额度不会太大。他们认为,物业税应该承担房地产宏观调控功能,一旦推出,就要对全国过快上涨的房价起到抑制作用。
 
------分隔线----------------------------
  • 上一篇:资金充裕房企展开“大反攻”
  • 下一篇:资信决定房企存续需要转变赢利模式
------分隔线----------------------------

相关阅读

Copyright 中地会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20759号-1 关于中地会 | 联系我们 | 电话:020-22008999 邮箱:8999@zhongdi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