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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楼市调控或锁定价格 暴利界定是最大难点

2011-04-28 16:11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我要分享

 

  储备弹药“上膛”,又一轮房地产调控山雨欲来。

 

  4月2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明确表示: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于5月1日起实施之后,政府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这当中,“实施反暴利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本报记者获悉,发改委已开始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展开调研。可以预见,此前被各部委不断提及的楼市调控“储备政策”将更具针对性——锁定屡打不降的高房价。

 

  国务院房地产督察结果已近收尾,楼市旺销的“五一”窗口又将至,更多且更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即将步入公布阶段。

 

  “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昨日表示。

 

  但对今年能否实施反暴利规定的问题,他表示,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

 

  发改委“摸底”房地产市场

 

  自5月1日起,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正式实施。对此,许昆林表示,在规定实施之后,政府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这当中,实施反暴利法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根据我国《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项目,并实施利润率控制。

 

  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因为目前尚未有商品或服务被执行反暴利处罚,商品房很可能成为该条例公布后的首个处罚项目。

 

  他还透露,目前发改委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开展调研,拟综合考虑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外可借鉴的做法,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

 

  “暴利”界定成最大难点

 

  记者查阅了1995年颁布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其中对于商品价格标准的认定是:其价格水平、利润率、价差率均不应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市场平均值的合理幅度。一旦违反规定,处罚方式是“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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