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7日通报2014年广东省人造板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检验了216家企业生产的人造板产品260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2%。
据悉,本次检验依据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 4897-2003《刨花板》、GB/T 9846-2004《胶合板》、GB/T 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T 15104-2006《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 5849-2006《细木工板》、GB/T 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T 15036.1-2009《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GB/T 15036.2-2009《实木地板 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和GB/T 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对人造板产品的含水率、密度、板内密度偏差、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量、握螺钉力、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干热、表面耐龟裂、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水蒸气、浸渍剥离试验、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树种、抗冲击、横向静曲强度2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甲醛释放量、表面结合强度、表面耐磨、树种和胶合强度项目。其中,标称东莞市恒盈木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佳骏木业有限公司、湛江之荣板业有限公司、清远市鸿叶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被检出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
广东5批次人造板甲醛超标
2014-11-1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 上一篇:儿童安全坐椅:网售“爆款”半数不合格
- 下一篇:贵州7款地板甲醛释放量超标